如果法院判了3年,判决下来时已经在看守所呆了1年零8个月,这种情况可以马上假释吗?

2024-12-25 21:0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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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需要法院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可以宣告缓刑。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第七十三条 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
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第七十四条 对于累犯,不适用缓刑。
第七十五条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二)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三)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四)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回答2:

需要经过法院审批才可以 的。

回答3:

可以哈!相当于你已经执行了一年八个月,已经有所判刑罚一半。你达到了其他相关规定便可假释

回答4:

在该种情形下,理论上可以假释。但是还要根据你所在地法院的具体情况,可以向法院提出申请。
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帮助。

回答5:

根据我国的刑事诉讼法规定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的,在执行刑期前已被羁押的,每羁押1日折抵刑期1日。无期徒刑、死刑不存在折抵问题。
因此根据你的描述,经过折抵还有一年多的刑期,在此情况下法院可以继续执行刑罚。符合假释情况的可以酌情予以假释,但是对累犯以及因杀人、爆炸、抢劫、强奸、绑架等暴力性犯罪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