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人在工地因病猝死也属于工伤,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家属可以拿到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按照当地职工年收入的二十倍执行。另外,丧葬费是六个月工资,家属还可以拿到抚恤金。建筑工人死亡,工地方面要安排对其做工伤认定及死亡鉴定。
法律分析
工伤认定需要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工作原因三者综合一起考虑,缺一不可。如果不在工作时间内,谁也不能证明受伤者是在工作场所发生的事故,也不能说明发生事故是由于工作原因引起的还是个人行为所致。如果在工作时间,脱离自己的工作场所干别的与自己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期间发生的事故就不能认定工伤。但是,如果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由于其他不安全因素,并包括物质的或自然的原因而发生的偶然事件造成个人伤害,并非职工本人的行为所致,应该认定为工伤。如果职工是在上班或下班途中受伤,也算是工伤。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也属于工伤。死者的亲属在确定死亡属于工伤之后,就可以要求单位按照相关规定支付丧葬费、抚恤金等赔偿费用。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工作中受伤或者死亡属于工伤,按工伤标准赔偿。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法定情形有七种: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工人在工地干活无论是什么原因只要死在了工地都经该算工伤
工人在工地上干活突发疾病算工伤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