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次招录对报考者年龄有什么基本要求?
报考者应于1984年3月至2002年3月期间出生,其中2020年应届研究生(非在职)人员年龄放宽到1979年3月以后出生。
2.本次招录中的“应届毕业生”是如何界定的?
本次招录中的应届毕业生,是指在国内普通高等学校或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学研究机构中,由国家统一招生且就读期间个人档案、组织关系保管在就读院校(或科研机构)于2020年1月至9月毕业的学生。
3.本次招录中的“非在职”如何理解?
本次招录中的“非在职”,是指报考者没有稳定的就业,与学历性质无关。
4.如何理解“在读的全日制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
是指在国内普通高等学校或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学研究机构中,采取全脱产方式学习且2020年9月以前不能够毕业的学生,不得报考。
5.本次招录中的应回避亲属关系指的是什么?
参照《公务员回避规定(试行)》,应回避的亲属关系是指:⑴夫妻关系;⑵直系血亲关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⑶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包括伯叔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⑷近姻亲关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
6.2020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是否可以报考?
2020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原则上不得报考。如委培或定向单位同意其报考,应当由委培或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后方可报考。
7.在全国各军队院校取得学历证书的人员可否报考?
在全国各军队院校学习,获得教育部门认可的军队院校学历证书的人员就读时必须为现役军人,报考时须提供当年军人服役证明;在全国各军队院校学习,获得教育部门认可的国民教育序列学历证书的人员,当年必须参加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经省级招生部门录取;其他获得教育部门认可的军队院校学历证书、国民教育序列学历证书的人员,须符合《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学历证书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政策规定,应提供正当途径入学、正规方式毕业的相关政策依据和证明材料。
8.招录职位所要求的专业应如何理解?
招录职位在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研究生3个高等学历教育层次分别明确了对报考者的专业要求,一般报考者符合一个高等学历教育层次的专业要求,即可报考该职位。招录职位另有规定的,须从其规定。其中,职位专业要求为不限的,即报考者在该学历教育层次的任何专业均符合要求;专业要求为学科大类、门类的,即该大类、门类所包含的专业和一级学科均符合要求;专业要求为类、一级学科的,即该类、一级学科所包含的专业和一级学科各方向领域均符合要求。
应届毕业生既可依据其已经获得的学历及相应专业报考,也可以依据其即将取得的学历及相应专业报考。其他社会人员必须依据其已经获得的学历及相应专业报考。
招录职位的专业要求,主要参考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设置,以报考者所获国家承认的学历教育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其中,报考者在普通全日制高等学历教育阶段取得国家承认的辅修专业证书、双学位证书的,可与相应的毕业证书配合使用,依据辅修专业证书、双学位证书注明的专业报考。
对研究生学历教育层次有专业方向领域要求的职位,报考者在报名时应如实填写学历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如学历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不能体现专业方向领域,则应当填写专业方向领域,并在面试前资格审查时提供相应证明。
特别提醒:鉴于设置专业要求时参考的专业目录未能完全涵盖旧专业、新兴学科、国外学科等,请报考者及时查阅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核实是否属于参考专业目录中的专业。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主要有:《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4月更新)》,《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对于以上专业(学科)目录中没有具体对应的自设学科(专业)和境外留学专业,考生在报名时需在备注栏中注明主要课程、研究方向和学习内容等情况,必要时可主动联系招录机关介绍有关情况,招录机关将根据职位专业需求进行审核。
9.留学回国人员可以报考哪些职位?
留学回国人员和在港澳台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可以根据自身情况报考符合条件的职位。其中,2018年1月1日至面试前取得国(境)外学位的留学回国人员,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以报考限应届毕业生报考职位。在面试前资格审查时,须提供国(境)外学位证书及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翻译资料。2020年9月30日前,应当提供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学历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报考者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10.2018年、2019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可否以应届毕业生的身份报考?
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二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以报考限应届毕业生报考职位。
11.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应届毕业生,以何种身份报考?
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应届毕业生,可按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如果符合职位规定的基层工作年限,也可以报考要求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职位。
12.参加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四项目的人员可否以应届毕业生的身份报考?
参加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特岗教师计划等服务基层四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以报考限应届毕业生报考职位。
13.录用人民警察报考年龄是如何规定的?
录用人民警察的报考年龄条件详见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等部门发布的招录简章。
14.本次招录中的有效居民身份证指的是什么?
有效居民身份证包括有效期限内的居民身份证和临时居民身份证。请考生妥善保管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过期或丢失的,请务必在考前及时到公安机关换领或补办。
15.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如何界定?
⑴在县级以下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不含市级以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的人员,其基层工作经历的起始时间自报到之日算起。
⑵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中央和地方基层就业项目人员,其基层工作经历的起始时间自报到之日算起。到基层特定公益岗位(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初次就业的人员,其基层工作经历的起始时间从工作协议约定的起始时间算起。
⑶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其基层工作经历的起始时间自报到之日算起。
⑷到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的人员,其基层工作经历的起始时间以劳动合同约定的起始时间算起。如不能提供合法有效的劳动合同,则应当提供社保证明等佐证材料。单凭单位出具的证明,不能通过基层工作经历的认定。
⑸自主创业并办理工商注册手续的人员,其基层工作经历的起始时间自营业执照颁发之日算起。以灵活就业形式初次就业人员,其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从登记灵活就业并经审批确认的起始时间算起。
16.报考资格条件中要求的各项资格(资质)的截止时间是如何确定的?
基层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到2020年5月,应当足年足月据实累计计算。
2020年应届毕业生一般应在2020年9月30日前取得学历、学位。
其他未经公告的与时限有关的条件,均截止到2020年5月。报考者在报名前已通过考试但未取得证书的,可在面试前资格审查时提供由相关部门出具的成绩单及是否通过考试的书面结论。
17.报考者在报名时符合报考条件,但在报考过程中,自身条件发生变化,不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应如何处理?
资格审查贯穿公务员招录全过程。报考者一旦出现被其他机关确定为拟录用公务员、被取消学历学位等不具备录用条件的情形,报考者应如实向招录机关报告情况,并停止报考行为,招录机关不再将其列为面试、体检、考察或拟录用人选。
18.哪些人员可以报考招录退役军人的职位?
具有山东户籍的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包括原公安现役部队)退役士兵、复员干部等退役军人,可以报考招录对象为退役军人的职位。退役军人退役后,在普通高等院校学习的山东生源应届毕业生,也可以报考招录对象为退役军人的职位。
19.哪些人员可以报考招录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职位?
我省2012年以前选聘的大学生村官、2016年以前招募的“三支一扶”计划人员、2018年以前选派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全国项目和山东项目人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及外省2018年以前选派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全国项目山东生源人员,服务满2年且完成聘用合同(协议书)规定的服务期限、考核合格的,可以报考招录对象为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职位。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得再次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录职位。
服役5年以上的高校毕业生士兵退役后,为山东户籍或者山东生源应届毕业生,也可以报考招录对象为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职位。高校毕业生士兵,是指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上学期间或毕业后入伍的士兵,也包括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后入伍,并保留入学资格、正常完成学业的士兵。
参考2019年山东公务员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3年3月至2001年3月期间出生),2019年应届研究生(非在职)人员年龄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8年3月以后出生);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八)具备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非应届毕业生,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报考。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报考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所在的同一招录机关或用人单位,不能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回避情形的机关(单位)或相应职位。
我省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毕业时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分别按照全日制大专、本科毕业生享受公务员考录政策待遇,可以报考符合职位资格条件且不限专业的招录职位。
报考面向“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职位的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级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基层工作经历。工作之后取得全日制学历的,全日制学习时间不计入基层工作经历时间。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应届毕业生,如果符合职位规定的基层工作年限,也可以报考要求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职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