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少要四台消防主机。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2013)3.1.5 任一台火灾报警控制器所连接的火灾探测器、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和模块等设备总数和地址总数,均不应超过3200点,其中每一总线回路连接设备的总数不宜超过200点,且应留有不少于额定容量10%的余量;任一台消防联动控制器地址总数或火灾报警控制器(联动型)所控制的各类模块总数不应超过1600点,每一联动总线回路连接设备的总数不宜超过100点,且应留有不少于额定容量10%的余量。
按照规定,每个火灾报警控制器最多可以连接3200点,预留10%地址。每个消防联动控制器最多可以连接1600点,预留10%地址。所以,12200点最少需要4台火灾报警控制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