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的条文规定:
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是一项法定的义务,不论是否有手续费,支付个人收入的企业都要履行该义务,所以不属于营业税征税范围。但企业取得的手续费收入应作为单位收入,并入利润表,计缴企业所得税。
对于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返还手续费的用途是有明确规定的:《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代扣代收代征税款手续费管理的通知》规定,“三代”单位取得手续费收入应单独核算并计入本单位收入,用于“三代”管理支出,也可以适当奖励相关工作人员。
《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暂行办法》规定,扣缴义务人可将其用于代扣代缴费用开支和奖励代扣代缴工作做得较好的办税人员。这两个规定明确了手续费返还收入应用于代扣代缴工作的管理性支出或奖励有关工作人员。
对于返还手续费在发放给个人时通常是将所有发放给个人的手续费都作为免征个人所得税进行处理。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第二条规定,个人按规定取得的扣缴手续费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代扣代缴储蓄 存款利息昕得个人所得税手续费收入征免税问题的通知》第二条规定,储蓄机构内从事代扣代缴工作的办税人员取得的扣缴利息税手续费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扩展资料:
个人所得税:
是调整征税机关与自然人(居民、非居民人)之间在个人所得税的征纳与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既包括居民纳税义务人,也包括非居民纳税义务人。居民纳税义务人负有完全纳税的义务,必须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全部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而非居民纳税义务人仅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是国家对本国公民、居住在本国境内的个人的所得和境外个人来源于本国的所得征收的一种所得税。在有些国家,个人所得税是主体税种,在财政收入中占较大比重,对经济亦有较大影响。
法定对象:我国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是在中国境内居住有所得的人,以及不在中国境内居住而从中国境内取得所得的个人,包括中国国内公民,在华取得所得的外籍人员和港、澳、台同胞。
居民纳税义务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1年的个人,是居民纳税义务人,应当承担无限纳税义务,即就其在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非居民纳税义务人: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不满一年的个人,是非居民纳税义务人,承担有限纳税义务,仅就其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个人所得税
最近有关个人所得税可以退税的消息刷爆了朋友圈,不少朋友都在晒自己领到的退税,退税金额从几十元到几千元不等,目前已经有不少朋友成功办理了退税并领到了退税金额,但也还有部分朋友对于退税标准还不太清楚,下面我们就一起来看看2020年最新个人所得税退税标准。
个人所得税退税计划并不是现在才提出的,早在2018年我国进行税费大改革的时候就有制定相关计划,从2019年1月1日起,我国正式实行新的计税费方案,将过去按月计算个人所得税的方法改成了年度综合计税制度。国家将工资薪金所得、稿酬收入、劳务费收入、特许使用费收入合并为居民综合收入,以此作为基础全年综合来计算个人所得税。
每年3月1日-6月30日,个人开始办理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业务,也就是把居民上一个年度内所有工资薪金、稿酬、劳务报酬等收入进行清算,然后根据清算结果多退少补。
之所以要进行年度汇算,是因为在实施新税法后,每个月单位代扣的个人所得税只是属于预缴税费,如果按照年度来汇算,可能会多交,也可能会少交,所有一年终了要进行一次汇算。
例如职工每月工资收入有高有低,平时月收入超过5000起征点时有预缴过个人所得税,但是在进行年度汇算时,该职工的年度综合所得年收入低于6万元,那么这种情况,职工就可以申请个人所得税退税。
个人所得税退税操作流程比较简单,大家只需用在手机应用商店下载一个“个人所得税”APP,然后按照提示注册并登录到个人账户,登录成功后找到“综合所得年度汇算”的入口,点击进入“综合所得年度汇算”页面,然后根据提示填报退税申请即可。
此回答由康波财经提供,康波财经专注于财经热点事件解读、财经知识科普,奉守专业、追求有趣,做百姓看得懂的财经内容,用生动多样的方式传递财经价值。希望这个回答对您有帮助。
目前,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政策比较多,具体的条文规定涉及到:手续费支付比例及限额、申领时间、用途限定和账务处理等等。
下面是“51个税问答”整理的部分个税手续费返还政策的条文规定内容。
1、《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十七条规定:对扣缴义务人按照所扣缴的税款,付给百分之二的手续费。
2、《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三十三条规定:税务机关按照个人所得税法第十七条的规定付给扣缴义务人手续费,应当填开退还书;扣缴义务人凭退还书,按照国库管理有关规定办理退库手续。
3、《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暂行办法》
第十七条规定:对扣缴义务人按照所扣缴的税款,付给2%的手续费。扣缴义务人可将其用于代扣代缴费用开支和奖励代扣代缴工作做得较好的办税人员。但由税务机关查出,扣缴义务人补扣的个人所得税税款,不向扣缴义务人支付手续费。
4、《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4]第020号)
第二条规定:个人办理代扣代缴税款手续,按规定取得的扣缴手续费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5、《关于进一步加强代扣代收代征税款手续费管理的通知》(财行〔2019〕11号)
第三条第一款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代扣代缴税款,税务机关按不超过代扣税款的2%支付手续费,且支付给单个扣缴义务人年度最高限额70万元,超过限额部分不予支付。对于法律、行政法规明确规定手续费比例的,按规定比例执行。
第四条第二款规定:代扣、代收扣缴义务人和代征人应于每年3月30日前,向税务机关提交上一年度“三代”税款手续费申请相关资料,因“三代”单位或个人自身原因,未及时提交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上一年度“三代”税款手续费。
第四条第三项第四款规定:
“三代”单位所取得的手续费收入应单独核算,计入本单位收入,用于与“三代”业务直接相关的办公设备、人员成本、信息化建设、耗材、交通费等管理支出。上述支出内容,国家已有相关支出标准的,严格执行有关规定;没有支出标准的,参照当地物价水平及市场价格,按需支出。单位取得的“三代”税款手续费以及手续费的使用,应按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执行。
没有明确规定,以前返回现金都是归财务人员的。但现在走公司帐上财务人员也不好弄啊。
不过看这个文件,理论上还是应该归个人的。
对于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返还手续费的用途是有明确规定的:《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代扣代收代征税款手续费管理的通知》(财行[2005]365号)规定,“三代”单位取得手续费收入应单独核算并计入本单位收入,用于“三代”管理支出,也可以适当奖励相关工作人员。《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暂行办法》(国税发[1995]065号)规定,扣缴义务人可将其用于代扣代缴费用开支和奖励代扣代缴工作做得较好的办税人员。这两个规定明确了手续费返还收入应用于代扣代缴工作的管理性支出或奖励有关工作人员。
对于返还手续费在发放给个人时是否应该征收个人所得税?实践中通常是将所有发放给个人的手续费都作为免征个人所得税进行处理。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4]20号)第二条规定,个人按规定取得的扣缴手续费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代扣代缴储蓄 存款利息昕得个人所得税手续费收入征免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1]31号)第二条规定,储蓄机构内从事代扣代缴工作的办税人员取得的扣缴利息税手续费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个税手续费返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