赔偿明细清单
一、医疗费:5200元(凭医疗费发票)
二、营养费:30元/天×XX天=XXXX元(根据鉴定结论,30元是基本,40元可以争取)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20元/天×XX天=XXXX元(根据实际住院天数)
四、误工费:XXXX元/月×X月=XXXX元(饥磨根据鉴定天数,补差价。希望6550/月,要提供劳动合同、缴税证明(最关键)、银行对帐单、工资发放证明)
五、护理费:30元/天×XX天=XXXX元(根据鉴定结论,30元是基本,40元可以争取)
六、交通费:XXXX元(凭票;如没票,浦东法院一般会有300-500元之间酌定)
七、残疾赔偿金:XXXX元(31838元/年×20年×10%=)【要提供居住证明(居委会盖章、派出所盖章(关键))、租房合同、房东房产证(如果有),那么就可以按上海的城镇标准来赔。】
八、精神损害抚慰金:5,000元(优先在交强险范围内赔付)(一般都浦东法院都会判5000,也有个别少于5000元)
九、车辆损失和衣物:1200元+衣物损失(浦东法院一般酌定200-300)
十、鉴定费:XXXX元(1800元)
十一、律师费:XXXX元(5000元)(法院一般会判对方承担3000-5000元)
十二、查档费:10元(查保险公司的机读档案,如果车主是公司也要查。现在上海是10元一个公司)
十三、停车费:XXXX元(车被交警扣着时产生的,如果有就提)
上述XX项合计人民币:XXXX元
说明:
A:第1—3项总计人民币XXXX元,大于交强险医疗费用赔偿10000元限额,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限额内承担10000元;超过限额的镇枣XXXX元由驾驶员和车主承担60%即**元。
B:第4—8项总计人民币XXXX元,大于交强险伤残赔偿110000元限额,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限额内承担110000元,超过限额的XXXX元由由驾驶员和御肢拆车主承担60%即XXXX元。
C:第9—项总计人民币XXXX元,小于交强险物损2000元限额,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限额内承担XXXX元。
D:第10-13项总计人民币XXXX元,由由驾驶员和车主承担60%%即XXXX元。
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范围内承担XXXX元;被告承担XXXX元,扣除事故发生后被告先行赔付原告现金XXXX元,被告还应赔偿原告XXXX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