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是收监,如果是财产担保的没收担保金,人保的对保人进行处罚.
人民检察院决定对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的案件,被取保候审人、保证人违反应当遵守的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决定没收保证金、对保证人罚款,并在执行后三日以内将执行情况通知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应当在接到通知后五日以内,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人民检察院决定对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的案件,取保候审期限届满十五日前,负责执行的公安机关应当通知作出决定的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应当在取保候审期限届满前,作出解除取保候审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并通知公安机关执行。 人民检察院决定对犯罪嫌疑人采取保证金担保方式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没有违反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规定,也没有故意重新犯罪的,人民检察院解除取保候审时,应当通知公安机关退还保证金。 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的案件,犯罪嫌疑人违反应当遵守的规定,情节严重的,公安机关应当依法提请批准逮捕。人民检察院应当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审查批准逮捕。 二、适用取保候审的期限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在人民法院二审期间,犯罪嫌疑人羁押期已经超过一审法院所判处的有期徒刑的,也适用取保候审。犯罪嫌疑人、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也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
你好,具体的案件,要看证据才能给出一个明确回答。以下有一些通常的刑事案件的处理方法,供参考,希望能对你起到帮助。
笔者接到过的一些刑事犯罪案件中,比较多的,是一些故意伤害、寻衅滋事、妨害公务、组织卖淫、贩卖毒品类的,也遇到了一些伪造身份证、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出售公民个人信息类的犯罪。
如果说你有家属涉嫌刑事案件被抓了,你们应该是心知肚明的,他到底是个怎么样的人,平时做的是什么样的生意。倒卖发票、倒卖公民身份信息、制假造假、电信诈骗?
然而,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
基本上,你的家属确实犯了事的概率,是大于没犯事的概率的。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说句实在话,在司法实践中,虽然会冒出一些刑讯逼供、错怪好人的冤假错案,然而大多数情况下,公检法还是要发挥打击犯罪的工作职责的。
毕竟100个案子里,对了99个,错了1个。大家关注的,往往不会是那对的99个,而是那错掉的1个。当然,这也是好事,对办案机关提出更严格的要求,一个都不能错。
出了事情,先别急,第一步,先自己家里开个会,估摸一下是真做了坏事,还是没做坏事。
如果一直从事一些不法业务牟利的,家属看看还有没什么证据、什么人物是办案机关没有发现的。至于隐匿、伪造证据,找人串供,其中的风险和操作难度家属应该是知道的,不方便说太明。
如果觉得是没做坏事的,可能是在外面一时激愤,没控制住情绪,搞了个寻衅滋事、故意伤害、妨害公务类的,相对而言,辩护的空间更大一些。
带好钱,带好套头衫(不能有拉链),带上一些家属必须的药物(如果有某些身体疾病)。
可以先去看守所门口,找个摆摊的律所,掏个几百块钱,找个律师进去会见一下。
这类会见,基本30分钟搞定了,主要作用是嘘寒问暖,看看精神状态如何,有没受到刑讯逼供(一般不太会),顺便也表明一下,外面人对里面人的关心。顺带着,会初步了解一下涉案的罪名和经过。
(至于要不要找法律援助的免费律师,看个人消费习惯。爱去就去吧,随意。)
然后家属就可以开始考虑了,要不要申请取保候审。基本上,公安给你的回答都是不用申请了,反正不批。对于公安而言,把人放出去了,到时候找不回来,真是给繁忙的警察叔叔又添了麻烦。
对于家属,可以试一下,感觉尽一些努力,会安心一点,可以找律师代写,也可以自己网上找模板。
基本上是不批的,除非是那些确实有严重疾病,不批可能会在看守所发病的(警察叔叔不想给自己找麻烦)。或者是符合法定条件:怀孕哺乳,情节轻微,3年以下的,这些也有一定概率成功。
取保候审完了,下一步,就是请律师了。
当然,确实也有不请律师的,有的是觉得进去蹲个一年半载的,还不如省下这笔律师费呢(请了律师业没卵用)。这是真的,一些经济状况较差的外来务工者有时会出现这种情况。
至于那些跟你说捞人,有关系什么的,基本上是假的。就跟炒股时的操盘手、庄家内幕信息一样,虽然确实有这个制度存在,但是大多数情况下,是假的冒充真的。
至于那些跟你说先收费,捞人成功不退,捞人失败退还给你的,也就是保证生男孩,生女退全款的套路,赌概率。一些执行案件也是这样,律师跟你说自己执行局有人有关系,30%的风险代理,结果签完了协议,什么都不干,等着钱下来,成功了白白宰你一笔,失败了他没损失。
如果你真要买的话,那就去吧,毕竟病急乱投医,就像医院的肿瘤病房里,总有些骗子会散发癌症克星,起死回生的诈骗广告。或许这也是种心理安慰。
那些名气很大的,长得忠厚老实,说话很沉稳,收费很高的律师——实际水平怎么样,跟收费如何,其实也未必存在必然的联系。而且,即便业务水平真的很高,也不一定能对案子起到逆转性的作用。不要受影视作品的渲染,拿法庭当竞技场,不要拿律师当角斗士。一个案子的结果,不是两个讼棍在那扯皮诡辩,靠耍嘴皮子取胜;实际上,哪边有理,才占了更大的因素。
那么怎么样请个好律师呢?——找个不坑的就行。
可以找亲戚朋友里的,也可以找熟人推荐信得过的,都行。
犯错要改正,挨打要站好。
至于退赃、赔偿损失,取得谅解一类的,量力而行,能做就做吧。
初犯偶犯、认罪态度好、未成年、没有造成实际后果、社会危害性小等等,这些法律援助常见的套路,就不用重复了。剩下的,估计就是找些证据上的不足和瑕疵。不过上海的执法水平,总体来说比较高,想在程序上挑公检法的毛病,不怎么挑的出来。而且检查院一般也是按照实际掌握的证据,有多少实锤,起诉多少内容的。
所以,刑事案件开庭很和谐,律师都和公检站到一家去了,是存在一定合理性的。说句不好听的,事实有足够证据支撑,都摆死在那了,检察官和法官也不是傻子,不用你教他法律适用。
想要在那饶舌,也没卵用。
所以,并不是律师的良心不会痛,而是很多时候,想出卖良心赚钱,都找不到那个空子。
不过也有一些自由裁量幅度比较大的——民事纠纷和刑事犯罪界限比较模糊的案件,比如合同诈骗、信用卡诈骗、非法经营、侵占/盗窃;再有一些可能不构成犯罪,或者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比如:一些邻里纠纷、受害人过错,引起的故意伤害(轻伤)的,这些案件律师发挥的空间还是相对比较大的。
以上建议供参考,希望广大朋友们可以早日走出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