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了重婚罪的男女被判了缓刑后还居住在一起怎么办

2025-01-29 02:0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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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如果法院已经以重婚罪进行了判决,并进行了缓刑宣告,而行为双方还居住在一起,这是对法律的挑衅,受害人可以依法向缓刑执行单位(双方的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或者实际居住地的派出所)投诉,由他们向法院申请撤销缓刑,也可以直接向原判决的法院申请,要求撤销缓刑收监执行。

回答2:

算。
重婚罪是指有配偶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它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是有配偶而与他人结婚是指已经结婚的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又与他人结婚;二是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指没有配偶的人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在第二种情况下当事人必须是明知否则不构成此罪
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根据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及有关司法解释规定重婚是指一方有配偶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或者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以及明知他人有配偶又与之登记结婚或者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行为

认定重婚关键要看是否构成另一夫妻关系依据有关司法解释重婚有两种情况一是法律上重婚法学理论上称为法律婚指有配偶的人与他人登记结婚指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二是事实上重婚法学理论上称为事实婚即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法释〔2001〕30号第五条规定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最高人民法院在此司法解释中以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时间作为认定事实婚姻与非法同居关系的时间界限只在于解决婚姻家庭民事纠纷中的事实婚姻与非法同居关系 的民事法律问题我们可以假设一下如果涉及到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刑事法律问题便不可能存在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而按事实婚姻处理的做法也不可能会要求其补办结婚登记因为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的不论该种行为是否发生在1994年2月1日之前均绝对不符合结婚实质要件实际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登记管理条例〉施行后发生的以夫妻名义非法同居的重婚案件是否以重婚罪定罪处罚的批复[1994年12月14日]已作出明确答复新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1994年1月12日国务院批准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发布发布施行后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仍应按重婚罪定罪处罚
根据刑法第258条的规定犯重婚罪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回答3:

有个屁用啊!心都变了!靠法律有个鸟用啊! 看他们自己的造化了。难道强制拆开,搞笑。有个鸟屁用。法律有的时候就是个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