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花女子起源夏商时期,王宫之中有巫女与倡伎两者。巫女虽为祭祀、祈祷之人,但她们历来为君王所看重。因此也难免成为君王身边之人,只是没有正式的身份罢了。而倡伎最开始只是王宫中奏乐、跳舞的人员,他们其中有男有女。他们中的乐女,与舞女经常为君王表演,因此也会伺候君王。史书记载:“夏桀荒淫,收养乐女三千”。“倡”原本是为歌唱的意思,然而由于倡女经常伺候君王。“倡”便通“娼”也,这也是后世为何称烟花之地的女子为娼妓的来源。
旧称有才貌的妓女,为烟花女子。必备三个条件:一是要有貌,二是要有才,三还要有识。古代有苏小小、杜十娘、梁红玉等,近代有赛金花、小凤仙等。
她一定喜欢放烟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