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快两年却始终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老板的做法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的规定,需承担支付第八十二条规定的二倍的工资的法律责任,但最多不超过11个月。由于属于事实劳动关系,可以随时解除,无须履行《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的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义务,有权得到已工作期间的工资。由此引发的纠纷属于劳动争议,可通过申请劳动仲裁的方式予以解决。
搬家不影响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