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男方给女方钱,男方没有房产,没有工作单位,强制执行执行不了怎么办

2024-12-11 19:34:22
推荐回答(6个)
回答1:

被执行人应当继续履行义务,债权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财产的,可以随时请求人民法院执行。

强制执行的前提是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如果被执行人实在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人民法院也没有办法,债权人的债权暂时也无法实现,只能等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时再提出强制执行。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四条:人民法院采取本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第二百四十三条、第二百四十四条规定的执行措施后,被执行人仍不能偿还债务的,应当继续履行义务。债权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财产的,可以随时请求人民法院执行。

回答2:

执行程序中经查,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也无履行能力,经济困难,甚至连生活无法维持,法院会裁定终止执行,结案。

被执行人确实无能力也无财产的,这就是诉讼风险之一。

回答3:

不怎么办

回答4:

你们谈判

回答5:

他靠什么生活?

回答6:

只有凉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