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规定,
第十五条 托幼机构应当严格按照《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开展卫生保健工作。
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包括以下内容:
(一)根据儿童不同年龄特点,建立科学、合理的一日生活制度,培养儿童良好的卫生习惯
(二)为儿童提供合理的营养膳食,科学制订食谱,保证膳食平衡。
(三)制订与儿童生理特点相适应的体格锻炼计划,根据儿童年龄特点开展游戏及体育活动,并保证儿童户外活动时间,增进儿童身心健康。
(四)建立健康检查制度,开展儿童定期健康检查工作,建立健康档案。坚持晨检及全日健康观察,做好常见病的预防,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五)严格执行卫生消毒制度,做好室内外环境及个人卫生。加强饮食卫生管理,保证食品安全。
(六)协助落实国家免疫规划,在儿童入托时应当查验其预防接种证,未按规定接种的儿童要告知其监护人,督促监护人带儿童到当地规定的接种单位补种。
(七)加强日常保育护理工作,对体弱儿进行专案管理。配合妇幼保健机构定期开展儿童眼、耳、口腔保健,开展儿童心理卫生保健。
(八)建立卫生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各项卫生安全防护工作,预防伤害事故的发生。
(九)制订健康教育计划,对儿童及其家长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活动。
(十)做好各项卫生保健工作信息的收集、汇总和报告工作。
第九条 托幼机构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是本机构卫生保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第十条 托幼机构应当根据规模、接收儿童数量等设立相应的卫生室或者保健室,具体负责卫生保健工作。
卫生室应当符合医疗机构基本标准,取得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保健室不得开展诊疗活动,其配置应当符合保健室设置基本要求。
第十一条 托幼机构应当聘用符合国家规定的卫生保健人员。卫生保健人员包括医师、护士和保健员。
在卫生室工作的医师应当取得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医师执业证书》,护士应当取得《护士执业证书》。
在保健室工作的保健员应当具有高中以上学历,经过卫生保健专业知识培训,具有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基础知识,掌握卫生消毒、传染病管理和营养膳食管理等技能。
第十二条 托幼机构聘用卫生保健人员应当按照收托150名儿童至少设1名专职卫生保健人员的比例配备卫生保健人员。收托150名以下儿童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卫生保健人员。
第十三条 托幼机构卫生保健人员应当定期接受当地妇幼保健机构组织的卫生保健专业知识培训。
托幼机构卫生保健人员应当对机构内的工作人员进行卫生知识宣传教育、疾病预防、卫生消毒、膳食营养、食品卫生、饮用水卫生等方面的具体指导。
参考资料:中央人民政府-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
(一)通风换气常规
活动室每天早晨幼儿入园前15分钟开窗通风(视天气情况灵活掌握),冬季定时开窗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清新;寝室每天紫外线灯消毒半小时。启用空调时应注意,室内外温差不宜过大,一般冬季室温不超过15-18度;夏季室温不低于27-28度。幼儿进出室内外温差较大的房间应及时增减衣服。
(二)环境卫生常规
环境卫生保持清洁,坚持每天一小扫,每周一大扫,每月彻底清扫一次。
1、活动室
空气新鲜,地面整洁。玻璃明亮,光线充足。室内摆设整洁舒适,布置无尘垢。
2、寝室
定时开窗和关窗,通风良好,温度、湿度适宜,床铺整齐,窗明几净。床栏杆、暖气、窗台、柜子、灯罩、电扇等无尘土。墙壁干净,无蛛网,床下无杂物。
3、盥洗室
清洁通风,水池下水道处无头发、污物,地面无积水、污渍,便池、便盆及时冲洗,无尿硷、无臭味、无苍蝇。门、窗、镜、灯、柜等清洁干净。消毒水等物放在幼儿够不着的地方。
4、桌椅高度应符合要求。
(三)个人卫生常规
1、幼儿园要在家长的配合下培养幼儿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做到:
(1)幼儿每人一巾一杯;日常生活用品专人专用,做好消毒工作。
(2)幼儿饭前便后洗手,早晚用流动水洗手和脸,经常保持清洁。
(3)饭后要漱口,大、中班幼儿每日要刷牙。
(4)定期洗头和洗澡。
(5)每天洗脚、洗屁股,洗屁股巾要每天消毒。
(6)每周剪指甲一次,每两周剪趾甲一次。
(7)保持幼儿服装整洁,衣服、被褥、床单要勤洗勤晒。
(8)保护幼儿视力。活动室采光好,阅读、书写、绘画活动有良好的照明。注意用眼卫生,一次连续近距离读、写、画时间不超过30分钟,近视幼儿适当缩短。看电视的时间每周一、二次为宜,每次约20分钟左右,距离2-3米,电视机安放高度适中。长时间用眼后应有10-15分钟休息或组织户外活动,放松双眼、远眺。保持良好的读写姿势。
2、工作人员个人卫生常规:
(1)仪表整洁,勤洗澡、勤剪指甲。
(2)饭前便后和给幼儿开饭前用肥皂和流动水洗手。
(3)不得在幼儿寝室、活动室和其它幼儿集中活动的室内吸烟。
(四)炊事卫生常规(本条有关修改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下发的《学生食堂管理规定》)
1、厨房经常打扫,保持内外环境清洁。做到:
(1)物品摆放有序,用后及时归位;
(2)台面、墙(窗)面、地面清洁无污物、积水、蜘蛛网。
(3)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和其他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
2、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特别要防止食物中毒。厨房用具包括刀、墩、板、桶、盆、筐、抹布以及其他工具、容器必须标志明显,做到生熟分开,定位存放,用后洗净,保持清洁。食具一餐一消毒(若用水煮则需在水开后15至20分钟,若用笼屉蒸则水开后至少要蒸30分钟),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禁止重复使用一次性使用的餐饮具。
3、采购食品,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索证,不买、不加工或使用腐烂变质和感官性状异常的食物及其原料,买来的熟食要加热处理后再吃,预防食物中毒及肠道传染病的发生。
4、食品贮存应当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定期检查、及时处理变质或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
5、炊事员应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并把头发置于帽内;不留长指甲、涂染指甲、戴戒指加工食品;坚持上灶前用肥皂和流动清水洗手,入厕所前脱工作服,在操作间不抽烟,分饭菜时戴口罩。
(五)清洗消毒常规
1、玩具、图书要保持清洁,一周一消毒。
2、餐具、餐桌一餐一消毒。餐具要先按规范清洗消毒,做到洗后无污物。
3、小毛巾、水杯专人专用,一日一消毒。
4、床单半月一换,被褥一月一晒。
5、为保证幼儿随时饮水,下午水杯不宜过早消毒,最好在下班前消毒;消毒时应将所有水杯(包括未出勤幼儿的水杯)、点心盘和点心夹放入消毒柜消毒。
6、每天下班前应将饮水器(或保温桶)中的余水倒干净,以免积水垢;每周应清洗一次饮水器(或保温桶)。
7、盥洗室内所有盆、桶、壶应洗净晾干放入橱柜,以免柜内产生潮气、霉变。
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的主要任务是贯彻预防为主、保教结合的工作方针,为集体儿童创造良好的生活环境,预防控制传染病,降低常见病的发病率,培养健康的生活习惯,保障儿童的身心健康。
1.按照《管理办法》要求,设立保健室或卫生室,其设置应当符合本《规范》保健室设置基本要求。根据接收儿童数量配备符合相关资质的卫生保健人员。
2.新设立的托幼机构,应当按照本《规范》卫生评价的要求进行设计和建设,招生前应当取得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卫生机构出具的符合本《规范》的卫生评价报告。
3.制订适合本园(所)的卫生保健工作制度和年度工作计划,定期检查各项卫生保健制度的落实情况。
4.加强幼儿园的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做好入园前儿童预防接种证的查验,配合有关部门按时完成各项预防接种工作。做好园内的各个地方清洁工作,各项日常卫生和消毒工作。
5.根据各年龄段儿童的生理、心理特点,在卫生保健人员参与下制订合理的一日生活制度和体格锻炼计划,开展适合儿童年龄特点的保育工作和体格锻炼。
6.严格执行食品安全工作要求,配备食堂从业、管理人员和食品安全监管人员,制订各岗位工作职责,上岗前应当参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儿童营养等专业知识培训。做好儿童的膳食管理工作,为儿童提供符合营养要求的平衡膳食。
卫生保健制度
一、 幼儿一日生活制度
合理的生活制度是保证儿童身心健康的重要因素,为合理安排幼儿一日生活,利于幼儿神经系统的正常发育,保护消化系统的功能,墙养幼儿良好的生活习惯,使幼儿体、智、德、美全面发展,特制定幼儿一日生活制度。
(一) 晨间入园
幼儿入园后积极参加班内教师组织的早操及早锻炼。
(二) 晨操
1. 按照班级顺序早操。(小班一中班一大班)
2. 动作要符合本班幼儿的年龄特点。
3. 教师示范动作准确,幼儿动作到位
(三) 进餐
时间: 早餐 8:00 午餐 11:30 晚餐 16:30
1. 餐前不能剧烈活动,不能处理幼儿问题,保证幼儿愉快进餐。
2. 做到随吸随吃,不等待。对体弱儿精心照顾,先洗先吃。指导肥胖儿童进食速度,细嚼慢咽。
3. 细心照顾每一个幼儿进餐,让幼儿吃饱、吃好、不催饭,鼓励幼儿进餐,使幼儿养成良好的进餐习惯,不挑食、不偏食。
4. 幼儿进餐时,不扫地、不拖地、不做室内卫生,要保证室内环境清洁。
5. 早餐后引导幼儿用淡盐水漱口。
6. 中、晚进餐时,播放轻音乐,为幼儿创设良好的进食环境。
(四) 教学活动
1. 上下午个一次教学活动。
2. 教师认真备课,做好课前准备,在教学活动中渗透儿童保健常识。
3. 保育员按时配合教育活动。
(五) 喝水
1. 每天不固定喝水时间,随渴随喝。
2. 注意水温,夏季要晒凉,冬季要保温。
(六) 户外活动
1. 时间:有夏秋两季之分。
2. 保证幼儿户外活动的安全,教师要密切注意每一个幼儿。
3. 户外活动的内容要丰富,能够调动每一个幼儿的积极性。
4. 户外体育锻炼的目标明确,以本班幼儿体能发展水平为依据开展各种活动。
(七) 午睡
1. 时间14:10—16:10
2. 饭后幼儿安静散步。严冬季节依天气情况而定。
3. 按顺序脱衣服,摆放整齐。 (换拖鞋——解衣扣——脱裤子——脱上衣)
4. 保育员要为幼儿午睡创设一个安静的环境,做好午睡前的各项准备工作,要事先拉好窗帘,夏季注意开窗通风,防蚊灭蚊,冬季注意保持室温。
5. 午检:下午班教师照看幼儿午睡,认真观察、巡视幼儿午睡,对幼儿的不良睡姿进行纠正,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保健医生在幼儿午睡起床后认真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
(八) 午点
教师按时领取午点,将水果洗净后削皮,按量分发,注意引导幼儿保持桌面和服装的干净
(九) 夏、秋两季作息时间
略
二、 健康检查制度
(一) 幼儿健康检查
1. 幼儿入园健康检查
幼儿在入园前,必须进行全身体格检查。入园时必须持“儿童如托儿所、幼儿园健康检查表”及血红蛋白、肝功能(要求检查谷丙转氨酶ALT和乙肝表面抗原)化验单,针对有传染病接触史或可疑患病的儿童要检查胸透,体检结果正常并完整者方可入园。幼儿家长还要把幼儿的预防接种本、卡和记录一并交齐。
2. 离园儿童返园时健康检查
(1)在园儿童,凡连续离园3个月以上者,返园时必须进行肝功能测查
(2)对待特殊情况(短期赴外埠、出境、有传染病接触史等)的离园儿童,可结合实际需要进行必要地检查和检疫。
3. 转园儿童健康检查
(1)现在园需转园的健康儿童不需要重新体检,可持原(本)园保健医生填写的“儿童转园健康证明”直接转园。“儿童转园健康证明”自离园之日起未出本市且无传染病接触者,在2个月内转园有效,并需加盖公章。
(2)转园时,原(本)园保健医生须提供儿童“儿童保健记录(若入园时间不足1年者,应提供儿童入园健康检查表)、预防接种证、预防接种卡。”如提供资料不全,新接收单位可要求其重新体检。
4. 幼儿定期体格检查
每年5月妇幼保健机构为全园幼儿进行一次全面的体格检查主要包括身高、体重、口腔、眼(4岁及以上儿童进行视力检查)耳、皮肤、心肺、肝脾、血红蛋白等,体检后及时作出分析、评价,向家长公布;每月11月幼儿测量一次身高、体重并进行口腔检查,做出分析评价。按照《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常规》的要求,做到测量方法正确,测量数值准确,确认填写不空项。
(二) 晨检及全日健康观察
1. 坚持晨、午检及全日健康观察记录。每天早晨9:30—9:45由保健医生对入园儿童进行晨间检查,每天上午 10:30—11:30做日常巡诊,幼儿午睡起床后做午检。做到六早:早预防、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
2. 了解幼儿当日健康情况,尽早发现异常情况,针对具体情况采取相应措施;班上发现幼儿健康问题要及时通知保健医生,班上教师认真做好交接登记,保健医生做好相应的记录。
3. 晨检时应认真做到以下几点:一看、二问、三测、四访、五记。
4. 晨、午检内容包括观察幼儿的精神状态、了解幼儿健康情况,班级登记因病缺勤情况。教师应通过观察、询问等手段,重点做好发热、咳嗽、腹泻、皮疹、结膜充血、皮肤黄疸等重点症状的监测;调查了解学生缺勤原因。
5. 教师进行晨、午检后(应及时结合家庭自测情况),并按照上级的要求及时上报保健医。保健医认真填写《中小学校晨午检情况登记表》保健医根据辖区卫生、教育部门的要求将晨午检情况进行汇总统计上报。
6. 对于晨午检中发现的可疑病症,教师要及时带幼儿到医务室或隔离室,由保健医做进一步检查处理。对于发热37.5℃以上或可疑患病的幼儿,立即隔离,要及时通知家长带孩子到医院进行诊治,家长要了解医院诊断结果,通知教师。
(三) 工作人员健康检查
1. 幼儿园工作人员在参加工作前必须到指定医院(妇幼保健院)进行体格检查,包括胸部X光、肝功能、乙肝表面抗原、霉菌、滴虫、淋病检查及一般体格检查(血压、心脏、肺部、腹部、皮肤、五官、四肢)等;经过健康检查合格并无严重生理缺陷者,需持有由健康检查单位签发的证明书法可上岗。食堂工作人员还要做便培养,发现有体检不合格者须立即离职治疗。待痊愈后,持县级以上医疗单位的健康证明方可恢复工作。
三、 传染病预防制度
(一) 预防接种管理
1. 根据季节、在园儿童年龄、预防接种程序完成防疫部门所需要的预防接种任务,由保健医生服装与地区所属医院保健科联系,进行预防接种,做到一人一卡,建卡率100%,除患禁忌症不能接种者外,计划免疫内接种率100%。
2. 对有漏种、预防接种不全及计划内接种疫苗的儿童,及时与家长联系,向家长以书面的形式宣传预防接种的目的、疫苗接种的禁忌症、预防接种后常出现的副反应等内容,征求意见后,以家长签字为准,决定幼儿是否接种,并做好记录。接种地点:地区所属医院保健科。
3. 入园体检时,接种乙肝疫苗未产生抗体者,应进行复种。
4. 对于应急预防接种的幼儿,做好统计记录。
(二) 传染病管理
1. 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做好经常性的防病工作(如每月一次的卫生宣传和有计划地预防投药等);在疾病多发季节和流行季节,适时、及时向家长、幼儿、教师做好传染病宣传及培训,指导家长避免带幼儿到人群较密集的公共场所,病情及时通知家长有关疫情的流行情况,指导家长做好家庭护理。
2. 认真贯彻与落实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与要求,园内发生传染病时,及时、准确地按照相关“预案”进行处理。
3. 认真做好儿童及教师体检工作,以及晨、午检工作,及时了解疫情,发现传染病要及时报告,做到“六早”即:早预防、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把好“三关”即:晨午晚检管、入园体检关、消毒隔离检疫关;“抓好三个环节”即: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保护易感人群。
4. 按传染病检疫常规实施检疫。检疫期间幼儿不混班、不串班、不办理入园、转园手续。所在班级要彻底消毒(在上级部门指导下),患者隔离期满痊愈后须持地段保健科复课证明方可入园。
5. 加强体育锻炼,增强体质,提高抗病能力。
6. 保健室备有简单的意外急症抢救措施,若在园内发现患有传染病的幼儿要立即送到警卫室进行隔离。
7. 对于已确诊传染病的幼儿,保健医要按传染病管理指导要求立即进行上报;及时采取消毒、隔离措施;认真做好传染病登记。
8. 处于应急阶段,要建立学生缺勤追查登记。
9. 上级下发的文件,及时落实上级精神,安排布置具体工作。
10.建立健全幼儿园疫情报告网。各班班长、班级教师、其他教职工、办公室负责人均为园内疫情报告员,保健医为幼儿园疫情报告责任人。每学年初调整疫情报告网人员名单,并认真做好疫情报告员培训。
11.疫情上报制度,认真履行报告职责。疫情报告员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应立即向保健室报告,保健医确认后应立即向地段保健科和中小学卫生保健所、学前班报告,同时报告园领导,不得瞒报、缓报、漏报、谎报。
12.传染病,协助疾控部门做好疫源的消毒处理和应急接种工作,切断传播途径,保护易感人群。
13.传染病登记制度,认真填写传染病登记本。对患传染病的病人或病原携带者根据检疫隔离时间认真执行隔离制度,严格执行复课检诊制度。
14.班级教师做好在园、居家幼儿每日缺勤追访并进行记录。
附:复课检诊制度
(三) 日常卫生消毒管理
为进一步做好疾病的预防,保证幼儿在卫生、舒适的环境中生活学习,结合我园办园特点每学年与二部执行园长签订《卫生工作责任书》。加强环境卫生与消毒工作的管理力度,提高卫生工作水平。
1. 个人卫生消毒
(1) 幼儿一人一巾,用后由保育员洗净放入消毒柜内,每天定时蒸汽消毒(1小时)
(2) 培养幼儿良好的卫生习惯,做到饭前便后用肥皂、洗手液和流动水洗手,随脏随洗,保持清洁。每餐后用餐巾纸正确擦嘴,并用清水漱口(从饮水桶中接水)。
(3) 每周一检查幼儿指甲,并详细记录,保教人员为在检查中发现未剪指甲的幼儿剪指甲。
(4) 幼儿床单、枕巾、被罩每个月月底有家长拿回家清洗,将被褥进行阳光曝晒。周一幼儿带拖鞋,周五离园回家消毒、清洗。
(5) 工作人员个人卫生:保持仪表整洁,经常洗澡、洗头、勤剪指甲,绝对不许染指甲和留长指甲,不许戴戒指,周一检查,上岗前、开饭前用肥皂、洗手液和流动水洗手
2. 儿童饮食卫生
(1) 用餐前擦洗桌面:按照清水、“84”消毒液(间隔5分钟)、清水的顺序。餐前桌面有污物时要先用洗涤灵或肥皂水清洁干净。
(2) 幼儿餐具要专用,每人一碗、一盘、一勺(或筷子)洗净后放入消毒柜内消毒。儿童进餐时使用的餐巾,餐后及时清洗干净。
(3) 幼儿饭前要用流动水洗手,要让幼儿随洗随吃,做到饭不等人,人不等饭。
(4) 鼓励儿童进餐,进餐时不得处理问题,外人不得在进餐时干扰幼儿进餐。
(5) 注意培养幼儿不偏食、不挑食、不吃零食的良好习饮食卫生惯。
(6) 午点水果在食堂清洗消毒彻底洗净去皮后再吃,削皮前教师要用肥皂和流动水洗手;生吃的瓜果削皮不易过早,应在幼儿起床前10分钟内完成为宜,避免儿童食用前的二次污染。
(7) 幼儿餐后要用餐巾擦嘴,用温开水漱口。
(8) 幼儿饮水杯、水果盘专人专用,每天由保育员洗净后放入食堂消毒柜内集中消毒,红外线消毒一小时。
(9) 非食堂工作人员禁止进入食堂,保育员餐前餐后取防幼儿餐具时要穿隔离衣。食堂意识卫生详见“儿童膳食制度”。
3. 环境卫生消毒
(1)教室内卫生由保育员负责,每日擦拭清洗,保持干净整齐。
(2)室外及公共场所卫生由门卫负责清扫。
(3)有健全的卫生管理组织,有园长、总务主任、工会主席、保健医生、保育组长组成卫生检查小组,负责全园卫生检查、监督工作。
(4)保证室内口腔流通,阳光充足,每日保证通风换气,冬季及夏季有空调的房间要利用幼儿上、下午户外活动的时间开窗通风,每次开窗通风时间要保持20—30分钟;夏季室内有防蝇、防蚊、防暑设施。冬季室温保持在18—20℃,夏季室温不超过30℃。夏季室内空调开关时间及要求严格遵守园内的相关要求与制度。
(5)儿童厕所要专用,经常通风,定期使用洁厕灵对儿童厕所的便池进行清洁;厕所内扶手、台面等每日用“84”消毒液擦拭,做到清洁无臭味。
(6)教室内窗围栏、桌椅、玩具柜、水碗柜、门把手、自来水龙头,每日上午9:30以前用1:200的“84”消毒液擦拭1次。
(7)各班清洁用具要专用,(扫帚、墩布、抹布)每次用后及时处理干净。
(8)幼儿园室内环境新装修后,要经有关部门监测,相关指标的浓度在合格范围内,方可投入使用。
(9)保育员日常卫生清洁消毒常规。 略。
4. 医务室卫生
(1)医务室内环境卫生由保健医生专人负责。
(2)医用器械使用蒸汽消毒,夏秋季(5月1日—10月1日)间隔7天,冬春季(10月2日—4月30日)间隔14天,敷料、棉球等物一次性使用,按照有效日期。
(3)医疗废物单独存放,定期送至劲松医院保健科进行回收、处理,并做好登记。
(4)严格保管幼儿药品,认真核对幼儿药品的生产日期及有效日期。
5. 开窗通风制度
(1)保证室内空气流通,阳光充足,每日保证通风换气3次,冬季及夏季有空调的房间要利用幼儿上、下午户外活动的时间开窗通风,每次开窗通风时间要保持20—30分钟;夏季室内有防蝇、防蚊、防暑设施。冬季室温保持在18—20℃,夏季室温不超过30℃。夏季室内空调开关时间及要求严格遵守园内的相关要求与制度。
(2)儿童厕所要专用,经常通风,定期使用洁厕灵对儿童厕所的便池进行清洁。
(3)保育员要为幼儿午睡创设一个安静的环境,做好午睡前的各项准备工作,要事先拉好窗帘,夏季注意开窗通风,打开灭蚊灯,防蚊灭蚊,冬季注意保持室温。
6. 夏季每日保证开窗通风。
四、 体弱儿管理制度 通过对本园体弱儿的了解,加强保健配合,重点加强对体弱儿的特殊照顾及个别护理,使他们早日康复,恢复正常体质,促进其健康成长。体弱儿的管理范围注意包括:营养性缺铁性贫血、维生素D缺乏性佝偻病、营养不良、反复感染(呼吸道、肠道感染)、先天性心脏病、癫痫、神经精神发育迟缓、常见畸形等。
(一) 对贫血儿童的管理
略。
(二) 营养不良儿童的管理
1. 对低体重、销售、发育迟缓、严重慢性营养不良的幼儿进行登记并建立专案,及时与家长联系,分析病因,要求班内保教人员在患儿的进餐、活动等一日生活中多照顾,纠正其不良习惯。
2. 定期监测:以大体检时间为准
(1)低体重:每月测量体重一次;
(2)发育迟缓:每3个月测量身高、体重一次;
(3)消瘦与严重慢性营养不良:每月测量体重一次,每3个月测量身高一次;
(4)将结果及时通知家长,并积极配合医院的治疗。
(5)结案:直至患儿营养不良得以完全纠正为止。
3. 根据儿童营养不良分类及病因的不同,有针对性的进行营养指导与干预,如进食量、各种营养素的摄入情况等;依据患病情况的不同为患儿提供饮食护理。
(三) 对反复感染儿童的管理
1. 诊断标准:(以儿童考勤为准)
(1)因患病连续在3个月内每月缺勤天数累积5天及以上者。
(2)因患病连续在3个月内每月带药(抗感染性药物)天数累积7天及以上者。
(3)因患病连续在3个月内每月缺勤及带药天数累积10天及以上者。
2. 方法及内容:
(1)定期进行统计,筛除反复感染儿童。
(2)对反复感染儿童建立体弱儿专案管理档案,每月观察一次。
3. 措施:对病因进行分析,配合医院治疗,保健人员在保健医生的指导下,共同配合,在吃、晚、睡等方面对儿童加强生活护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