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探望孩子是权利,这个就算法院调解也是本着你们自愿的,就算调解了,前期说同意,在实际过程中不让你看也没用的。
2、当初是协议离婚,现在要改,这个也不符合规定,你若是这样起诉,对方可以告你诬告陷害罪,很有可能法院要不不受理,要不你是起诉不赢的。
3、同时说你支付不起700元生活费,对方完全可以以次为理由反过来起诉你的。
建议最后你们私了为好,不论为你还是为孩子。
这已经是过去式了,请问你还有当年她背叛你的证据吗?并且当时你说了是感情不和,一个月700支付不了是不是有点说不过去啊,不过她不让你探视孩子是可以上述的,但是要想夺回不太可能
既然已经协议离婚了,如果有离婚证,那你们的婚姻关系已经解除了,不能再起诉要求离婚了。当然,关于探视权,可以起诉。
已经判决感情不合了,如果在改很困难,而且过去那么久了不好再去重判,,你可以上诉要回孩子抚养权
有她不忠的证据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