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初恋情人的爱,是否该离婚,区别对待。如果和现任老公双方感情确实破裂,没有和好可能,可以考虑离婚;否则,建议慎重考虑,毕竟离婚不是儿戏,不能因为一时冲动毁了自己的幸福。离婚的原因有多种,一般是因为双方感情确实破裂,没有和好可能;否则,就不会离婚。其他原因有一方吸毒、赌博、家暴且屡教不改等。
《婚姻法》
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第三十三条 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不能盲目因为爱而放弃家庭。时间会打磨一个人,你当时认识的他,不一定就是现在的他。每个人在成长过程中,都会或多或少的改变。我相信你当时组建家庭的时候,也是因为对方适合你吧!不能因为生活平淡了你和你老公的爱情 ,你就感觉割舍不了曾经的感情。对于初恋,更多的是记忆中的美好,等你真和他走到一起,你会发现其实你们已不是当年的你了!这时若你再后悔,就来不及了!三思!
那你爱过你现在婚姻里的另一半吗。如果还爱,就不要离
你好
都已经结婚了
再怎么爱也没用了
结婚了你不只是对自己负责
而是对这个家庭负责,对方的父母负责
你的那个什么初恋情人,知道你结婚了还纠缠不清
肯定是有什么原因
希望对你有帮助
不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