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子公司具有足够的或必要灼自主性,是一个独立自主的自洽体,能独立作出决定从事各种民事活顿,独立对外承担民事责任时,有限责任的原叫应占优势,母公司对子公司的债务不负责任。这时,衡浪的标准可以法人应具备的条件为据,如当该子公司具有其经营活动所必要的资产,汀自己的经营管理机构,并根据自己的意思独立进行活动,承担责任时,可以认为子公司具有自主性,应独立承担责任。 2,当子公司在某些事项上的自主性由于母公司的干涉和支屺,如母公司的错误决策,不当指示,而被剥夺,并对子公司或其债权人造成损害时,母公司应对由此造成的特它损害承担责任。 3,当子公司由于母公司的控制而基本或完全失去自主性时,应让母公司对子公司的债务直接负责任,、因为这时子公司失去独立性,实际上与母公司的分支机构的地位差不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