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对违法人员采取拘留处罚的,一般来说犯罪嫌疑人是有权打第电话,通知家里人。
就算公安机关因为办案的需要,不允许犯罪嫌疑打电话,但公安机关也会采取其他方式通知犯罪嫌疑人的家属。并且如果公安机关在采取拘留措施后,没有及时通知犯罪嫌疑人的亲属,这也是违法的行为。
但是如果公安机关无法通知或者犯罪嫌疑人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公安机关也可以不通知家属。
扩展资料:
相关法条:
《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条 拘留的条件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第八十一条 异地拘留、逮捕
公安机关在异地执行拘留、逮捕的时候,应当通知被拘留、逮捕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被拘留、逮捕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应当予以配合。
第八十三条 拘留的程序
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第八十四条 拘留的期限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参考资料:法律法规数据库——《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被拘留后,有权打第一个电话,通知家里人。
若人已经被刑事逮捕,家人与朋友们是不能见到他本人的,只用律师才能去看守所会见,你们要及时请律师去会见他,与他面谈,了解案情,提供法律帮助、确定是否具有从轻或者减轻情节,是否符合犯罪等,争取从轻处理、维护他的合法权益
若要办理会见,要提供委托人(其监护人、
没有,直到我出庭前家里才知道,我要求打电话他们不让,还刑讯逼供,,最后没有证据,只有口供就判我的罪
不会,只会亲自家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