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原告 开庭之前应该做哪些准备?

2025-01-22 15:0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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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建议委托律师阅卷,准备证据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七章 附带民事诉讼
第九十九条 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第一百条 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时候,可以采取保全措施,查封、扣押或者冻结被告人的财产。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或者人民检察院可以申请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适用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
第一百零一条 人民法院审理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可以进行调解,或者根据物质损失情况作出判决、裁定。
第一百零二条 附带民事诉讼应当同刑事案件一并审判,只有为了防止刑事案件审判的过分迟延,才可以在刑事案件审判后,由同一审判组织继续审理附带民事诉讼。

回答2:

要做的事情挺多的。
首先,你们还是看一下《刑事诉讼法》,了解庭审的具体程序和作为原告、被害人的权利;
其次,准备好相关证据,仔细想想,是否还有新的跟案件事实和你们的主张相关的证据;
再次,提前算好准备索赔的数额和可以接受的被告人提出的数额。在刑事部分审理之后会进行民事部分调解的,既然对方不准备赔偿,我估计你父亲少要一些,达成协议,你们才可能拿到一部分赔偿。
第四,能看出来你们不认识法官,既然这样,就别给法官送礼了,否则很可能弄巧成拙。
个人认为,要求重判未必能让被告人多赔偿,得看他的态度,在有些时候,你们谅解了他,他更可能多赔偿。
望采纳,谢谢!

回答3:

你好 需要准备很多的证据,就是你的请求需要证据支持。

回答4:

聘请律师可以保障最大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