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区特设条例规定,特种设备存在什么情形时应当报废

2025-03-21 12:4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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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你好,《深圳经济特区特种设备安全条例》是这样规定的:
第二十二条 特种设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报废:
(一)安全性能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且无修理、改造价值的;
(二)超过生产单位规定的使用期限的;
(三)大型游乐设施、客运索道无制造单位使用期限规定已投入使用满十年的;
(四)法律、法规和安全技术规范规定应当报废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