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相关法律规定,如果活着的立遗嘱,他人代写遗嘱内容的,如果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具有法律效力。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十七条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我家的房子,最开始是爸爸和妈妈一起花钱盖得,奶奶那时腿脚不好根本帮不上忙,也没有出一分钱。由于爸爸妈妈年轻的时候总是吵架,奶奶怕他们离婚我妈妈会分到财产,就把房子改成了奶奶的名字,爷爷去世不久,爸爸也因为意外离开了,我还有一个弟弟,后来奶奶立遗嘱了,写房子过继给我弟弟了,但是没有公正,大爷在旁边写的承诺书大致内容就是房子归我弟弟所有别人无权承担,如果家里内部发生什么矛盾不用通过公证处一切由他一个人承担,奶奶现在还活着,现在房子要拆迁,请问这个房子属于我弟弟的吗我弟弟能拿到补偿吗妈妈现在还没有改嫁我们这些年很难,另外有很多人都知道这个房子是爸爸和妈妈一起盖得,会有效吗、求求你们帮帮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