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前夫离婚时协议房子归我所有,但房产证是他的名字至今未过户,2年了,现在前夫又把房子给买了。我该怎

我能起诉他吗?一定要在2年内吗?过期就无效了吗
2024-11-23 18:5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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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如果离婚时,你们之间有协议,并且有他的签名,那么房子所有权就应该属于你的,你应该尽快办理房子的过户手续。就是因为你长期不办理过户手续,才造成你的前夫能钻个空子把房子给你卖掉。如果你的确有协议手续,并且有他的签名,他再把房子给卖掉,你完全可以通过法院把房子给要回来。另外,房子如果是你们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那么无论房产证是谁的名字,你都有至少50%的所有权。所以,你仍可以去法院去起诉。如果这些都没有,你就很难办了。但你仍可以去律师事务所去请他们帮助你出主意、想办法。需要提醒你的是,所有的起诉、必须在你知道你的权力被侵权的两年内,去起诉,否则,过期是失效的。

回答2:

一、依据离婚协议,房屋产权属于你,因此你可以到法院起诉,要求你前夫返还卖房所得或要求宣告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如果房屋买卖的价格合理的,则买房人属于善意第三人,房屋买卖合同有效。你应当立即到法院起诉要求你前夫返还卖房所的。
如果房屋买卖的价格明显偏低的,则买房人属于恶意第三人,房屋买卖合同无效。你应当立即到法院起诉要求要求宣告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并将房屋产权人变更为你。
二、你目前起诉仍然在诉讼时效内。因为诉讼时效是从当事人知道自己权益受到侵害时起计算,你是在你前夫卖掉房子后才知道自己权益受到侵害的。

上海离婚律师 马乃东

回答3:

你可以到法院起诉你的前夫,要求他把卖房子所得交付给你,因为你们有协议,法院会支持你的。

回答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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