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部队的主要任务是:向人民群众宣传安全防火常识,协助有关单位制定防火措施,搞好消防监督和检查,扑救火灾,保卫国家经济建设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
具体其他任务:
一、认真贯彻上级和学校的有关消防安全工作指示和规定。努力学习消防常识,积极主动地开展防火宣传,劝阻和制止违反消防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及其他不安全行为,扎扎实实地做好防火工作。
二、协助本单位制定切实可行的消防安全制度,并督促本单位人员共同遵守,向本单位师生宣传消防知识。负责本单位消防设施维护保养,保证处于良好状态。
三、熟练掌握消防器材的性能和使用方法,学会扑救各种火灾方法,熟悉学校灭火疏散作战方案,听到火灾报警后,要及时赶赴现场,积极参加灭火、抢救、维持秩序、保护现场等工作。
四、义务消防队员应边工作边执勤,坚持每日巡查、检查制度,节假日应加强值班巡逻,做到常备不懈。
五、平时义务消防队员有义务对单位的火险隐患提出整改意见,并及时向领导汇报。
六、完成上级交给的其他各项任务。
防火、灭火、抢先救援
消防法赋予的三大任务。
公安消防部队是一支现役的同火灾作斗争的专业队伍,与解放军、武警部队相比较,其管理体制、职能任务有自身的显著特点。
一、公安消防部队的特点
公安消防部队实行现役制,是纳入武警序列的一支部队,又是公安部门的一个警种,但它既不同于人民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又有别于公安民警,既有明显的公安行政执法性,又有很强的军事性。其主要特点是:
(一)领导体制的双重性
公安消防部队实行“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领导管理体制,公安消防部队不仅要接受部队上级的领导,同时又要接受当地党委、政府和公安机关的领导。公安消防部队任何时候都要置于地方党委、政府、公安机关的领导之下,同时,要坚决执行上级部队的指示、命令,服从命令,听从指挥,按照现役部队的特点和要求,在上级部队的指导下,不断加强消防工作的规范化建设和部队的正规化建设。
(二)部队建设的军事性
公安消防部队是一支公安现役部队,执行解放军的条令条例,享受现役军人同等待遇。这一特性要求部队在执行公安消防保卫任务和参加抢险救援的工作中,要保持严明的纪律和坚强的战斗力;在队伍建设上实行统一、规范的正规化管理,保持良好的工作、训练、执勤和生活秩序。因此,公安消防部队必须按照解放军的条令条例,严格管理,严格教育,严格训练,严格纪律,培养全体官兵的政治素质和军事素质,遇到火灾或突发事件,做到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
(三)执勤任务的繁重性
军中有一句俗话:“养兵千日,用兵一时。”而消防部队则是“养兵千日,用兵千曰”,时刻都在执勤备战,不分白天黑夜,不论天气好坏,不管时令变迁,一刻也不能中断。消防执勤责任重大,稍有闪失,就会给国家和人民群众带来严重损失。因此,我们要以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负责的精神,做好各项消防保卫工作。
(四)部队居住的分散性
公安消防部队点多面广,高度分散,分布在全国县级以上城市。执行任务一般是以中队或班为战斗单位。有的消防大队仅有三五个人,有的甚至只有两个人。这种高度分散的特点,给部队的组织指挥、业务训练、管理教育等工作带来诸多困难。这就要求我们必须树立高度的责任心和事业心,自觉加强组织纪律观念,提高自身素质,充分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圆满完成各项任务。
(五)社会联系的广泛性
公安消防部队接触社会面广,与各条战线、各个行业、各个部门均要发生工作关系,这种社会联系广泛性的特点,是我们搞好部队建设的有利条件,同时也对全体消防官兵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我们要在地方党委、政府、公安机关的领导下,紧紧依靠和积极争取地方有关部门的配合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主动联系,积极开展工作,处处谦虚谨慎,处理好同各方面的关系,齐心协力,共同做好消防工作。
(六)执行法律的严肃性
公安消防部队履行着法律赋予的消防监督职权,在执法工作中,我们要依法行政,公正、公平、文明执法,维护法律的尊严,依法开展消防监督工作;同时,还必须端正执法思想,转变执法观念,坚持执法为民,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二、公安消防部队的职责任务
公安消防部队的主要任务: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严格消防监督管理,切实加强执勤战备训练,防止和控制火灾的发生,减少火灾的损失,以保卫国家经济建设、保护公共财产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
首先,消防工作要把预防火灾摆在首位,积极贯彻落实各项防火措施,力求防止火灾的发生;同时,切实做好各项灭火准备,以便发生火灾时,能够及时、有效地予以扑灭,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所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物损失。此外,还应当参加其他灾害或者事故的抢险救援工作以及参与反恐处突等任务。其中,防火工作主要由各级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实施,灭火、抢险救援和反恐处突任务主要由基层消防实战单位(大队和中队)实施。他们各自的职责是:
(一)公安消防监督机构的职责
1.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
2.督促有关部门、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规定和技术标准;
3.监督检查执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情况;
4.参与城市消防规划的编制工作,督促城市建设与公用事业管理部门建设、维护和改善城市公用消防设施;
5.进行火灾统计;
6.教育管理所属部队,指导专职消防队和义务消防队开展工作;
7.组织调查火灾原因,处理火灾事故。
(二)基层实战单位的职责
1.坚持经常性消防技术、战术训练,不断提高灭火战斗能力;
2.熟悉辖区情况,制订灭火作战方案,进行实地演练;
3.接到报警后,迅速出动投入灭火战斗;
4.灭火战斗中,要审时度势,采取最佳战术;
5.扑救火灾时,要组织好火场供水以及器材和灭火剂的供应;
6.公安消防部队在灭火战斗结束后,要认真检查火场,总结经验,吸取教训,以利再战;
7.积极参加灾害事故的抢险救援和反恐处突任务。
为了使同志们更加直观地了解消防部队的职能,我以新疆为例,请大家观看一个短片,简要介绍新疆消防总队今年以来,在防火和灭火方面有针对性地开展的两项主要工作,一项是建筑消防设施标准化、标识化、规范化“三化”建设工作,一项是打造新疆消防铁军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