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此问题较复杂,慎重回复如下:一、你所谓遗言是口头还是书面的?如果是口头的,当时爷爷生命危在旦夕?如果是口头的,当时是否有其他非亲属在场?对此遗言有谁能够证实?如果不是书面,是口头的,此遗言可能无效。如果无效则不能按遗言处理,只能按法定继承处理。这些情况必须弄清,不然无法判断。二、假使遗言生效,那么应当按以下方式处理:你们对安置房如果没有投资,仅是原来房的回迁或者安置,那么应以现值的20万来计算房屋价值。但是也不是给大伯10万,而是此20万元有一半先分给你父亲(因为你爸与你爷对该房证上均有名字,故为二人共有),剩下的10万为你爷爷的遗产。对此部分按遗言处理是一人一半,那么,你大伯应得其中的五万,你父亲应得其中的五万。三、对于居住等问题可能会影响此房分配(因为回迁房可能会考虑户口来分配具体的平方米),但属于附属性问题不重要。以上回复仅供参考,实际操作还请当面咨询。因我们掌握你的信息不多,未看实物证据,故仅原则性回复。如果此回复对您有所帮助,请采纳为正确答案,以示对辛的小小鼓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