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2、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参保人未达到退休年龄死亡,个人帐户个人缴费部分及历年利息和滚存利息一次性退还给法定继承人,同时中止养老保险关系,并按规定享受丧葬费和遗属生活费待遇。
赔偿后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