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皇律》在篇章体例上继承了《北齐律》 “ 法令明审、科条简要 ” 的特色。它确定了十二篇法典体例(:名例、卫禁、职制、户婚、厩库、擅兴、盗贼、斗讼、诈伪、杂律、捕亡、断狱。删除了死罪八十一条,流罪一百五十八条,徒、杖等罪一千余条,)篇章体例更加简要。在内容上,刑罚简明宽平,确立封建制五刑;创设"十恶"制度;通过"议、减、赎、当"制度,扩大对封建贵族官僚的法定特权。 《开皇律》无论在篇章体例和基本内容上, 较以前的封建法典均有显著改进,是对秦汉律以来的法律的总结,也为唐律奠定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