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公司签了劳动合同,可没有发下来,现在公司要辞退我该怎么办

2024-12-10 10:2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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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签订劳动合同,必须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公司辞退员工如果违反国家法律规定,劳动者可以去劳动监察部门反映情况,如果协商不一致去劳动仲裁委员会要求仲裁。
除了以下情况外公司和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都算是违法行为,是需要赔偿经济补偿金的。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十六条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回答2:

1、公司要求解除劳动关系,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否则你可以要求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双倍赔偿金。
2、公司未签劳动合同,如可以自劳动关系设立之日起一月后要求支付两倍工资,并同时要求公司补签劳动合同。如果满一年,可以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3、公司未在与你成立劳动关系一个月后签订劳动合同属违法行为,你可以要求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

回答3:

首先,只要存在雇佣的事实双方就建立了事实劳动关系,合同文本只是一个形式,是对用人单位的要求,不影响劳动关系的存在。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由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而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x月工资。工作不满6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标准的经济补偿。

回答4:

公司辞退需要理由的,您的具体问题是什么?

回答5:

我要是你的话,早就把这家公司的老板给打得跪地求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