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刑人员生病,监狱有什么责任?

2024-12-13 01:36:36
推荐回答(3个)
回答1:

监狱不是医疗机构,怎么会误诊?你说的应该是监狱所属医院吧?!你可以以医疗事故起诉监狱医院,但这样的话证据收集比较困难.也可以以监狱管理人员疏忽大意导致病情未能及时得到治疗起诉,但同样证据搜集很困难.

还有见重病就不收的医院有违医德.是为见死不救.

回答2:

如果是由于监护造成的,是要他们负责任的.你这个情况,你可以去专业的法律事物所咨询.

回答3:

  服刑人员生病监狱要及时治疗,有重大疾病符合监外执行的,由监狱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批准。
  法律依据:
  《监狱法》第五十四条 监狱应当设立医疗机构和生活、卫生设施,建立罪犯生活、卫生制度。罪犯的医疗保健列入监狱所在地区的卫生、防疫计划。
  第二百五十四条 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
  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
  在交付执行前,暂予监外执行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决定;在交付执行后,暂予监外执行由监狱或者看守所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或者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