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公司与同事因为一些口角,被打伤了,这个不属于工伤的。
1、《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你好,就你描述的问题,律师答复如下:
首先,申请工伤鉴定,确认伤残等级后是确认赔偿的基础。参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
第二,主要理赔范围包括享受工伤医疗待遇,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住院伙食补助费,辅助器具,医疗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生活护理费等。
第三,参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具体规定进行赔偿。
第四,如果协商不成,带好相关资料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直接到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提出劳动仲裁。
祝福!
如果被打一方是因履行职务行为而挨打,那就肯定是工伤。如果是因为私人纠纷而打架,公司这样处理已经不错了。
公司原则上不能扣除打人方的工资。
如果不是工伤,公司宜各打五十打板,毕竟因私在办公场所打架,影响了正常的工作秩序,将在公司内部管理中造成负面影响。
1,公司有保障员工身体不受侵犯的义务,公司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公司可以行代位追偿权向肇事者追偿。这事前提是你没有错,如果你们发生口角并斗恶,是违反公司纪录的,严重的公司可以开除并向公安报警。
2,公司不可以强制从对方的工资扣除赔偿费用,但对方不愿意赔偿的,责任明确的,公司可以从对方工资扣除
1
不算工伤,算民事纠纷
2、
公司可以强制扣除工资补偿你,但要符合相关法律条款
3、协调处理最妥当,那人赔钱给你
否则走正规渠道得上法院,最终判决也是那人赔偿你,但耗时耗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