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律师帮忙看看这个关于借条中本金加利息的问题.

2024-12-15 13:5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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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

六、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

七、出借人不得将利息计入本金谋取高利。审理中发现债权人将利息计入本金计算复利的,其利率超出第六条规定的限度时,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

你将利息计入本金属于复利,只要复利不过分高,不超过贷款利率4倍,则是合法的。同时,你的借款利息也不应高于贷款利率的4倍

回答2:

我也是从事明间借贷的,借条你以后应该这样写,不要写60000+10000.你的意思我明白后面的是利息对吧,你应该写借款金额就是70000,在借钱的时候把利息也到本金里面,这样以后上对方没钱还,上法院起诉的话,就可以把你想要的利息要回来,要不然,法院最多只判令借款人给本金不超过银行同期利息的四倍。希望我说的可以给你带来一点帮助。。

回答3:

是合法的,但要他本人同意.

回答4:

不合法.不受法律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