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的做法合法,因为春节的法定节假日(如2011年为例)只有2月2日(星期三、农历除夕)、2月3日(星期四、农历正月初一)、2月4日(星期五、农历正月初二)为法定节假日,其他几天时间为公休日和星期六,公司有权调换,只要不违反劳动法关于加班的时间(一个月32小时)或者按照工资的1:2的比例支付就可以了。
如果春节七天都加班,应按照下列方式支付加班费:初一到初三,按照300%的数额计算加班费,其他四天按照200%的数额计算加班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