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和党组织关系是相互独立的,是可以分开的。当然也可以转回你户口所在地的社区党组织(就是居委、村委之类的),具体的程序要问当地的人才才市场,各地的具体程序可能有所不同。
另外说一下,如果你的档案和党组织关系的去向不一致的话,记得你的党组织材料要从档案里拿出来,由你自己拿到你转入的党组织去办理转入手续,如果党组织关系跟档案一起转的话,那么党组织材料就放在档案里一起寄就可以了。
党组织关系和人事档案可以分开存放。党组织关系没有转入单位,没有和人事档案放在一起,对我以后的退休、保险及升官没有影响,但党组织关系要按期转移,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按党章规定会做脱党处理。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员组织关系管理的意见》的通知(中组发﹝2004﹞10号)规定:
“凡党员所去单位已建立党组织的,应当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单位党组织;单位未建立党组织的,应当将其组织关系转移到单位所在地或其居住地党组织,也可以转移到行业主管部门党组织,或县以上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才(劳动)服务机构党组织。”
跨地区流动人员的人事档案,由户籍所在地(县级)或现工作单位所在地(县级)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管理。您可以将人事档案转递至户籍所在地的区县人才交流中心管理。
法律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第八条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或其他特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党员领导干部还必须参加党委、党组的民主生活会。不允许有任何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的特殊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