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既然已经按规定,提前三十日通知单位解除合同,只要单位已经受到你的解约申请,那直接走人即可。因为《劳动合同法》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说,只要劳动者履行了通知义务,合同即解除,没有必要经过单位的同意,只要履行这个程序即可。
补充回答:单位无权扣押你的证件,这是违法行为。对于这种行为,你可以去劳动部门投诉,对单位进行制止甚至处罚,并要求单位返还这些证件。
《劳动合同法》上的书面形式应该指的是咱们平常用的书面吧。 哦。
你仔细看看合同上的条款,是不是试用合同,那你就邮寄一份挂号信给单位,并说明你已发邮件给他们,并且也有回执的,问什么时候把你的资料退还给你。
如果不给,那你就申请仲裁,一般单位里不会为了这些小事和你烦的,单位有没有帮你交保险什么的,你上一天班就应该帮你交一天的,如果没有,那就是单位的不足之处了。
根据劳动法规定,就业协议类似于“出嫁协议”,而劳动合同类似于“夫妻协定”。前者发生在学生毕业之前,由学生、学校、用人单位三方共同签订,以确定就业意向和相关权益,包括擅自解除约定方应支付的违约金;但是,“出嫁协议”只约束“婚前”,“婚后”安排还须由“夫妻协定”明确。一旦学生毕业离校后,学校将脱离三方关系,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双方应确立劳动关系,签订劳动合同,就业协议则同时终止。双方未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的“跳槽”行为将不受用人单位约束,但需支付违约金。用人单位物权扣押就业者证件,你可以到劳动保障部门投诉。
补充回答:
1、邮件有证据证明内容、收到的,可以算书面通知。
2、就业协议是不能以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后自动解除的:想解除,只能是协商或有理由时到法院诉讼解除,但诉讼解除很难。建议协商、承担违约金后解除。
3、找公司老总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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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你是应届生:应该还不能签劳动合同,所签的应是就业协议。
2、就业协议不适用《劳动合同法》等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
(1)就业协议中约定的违约金在三方签字后应是有效;
(2)你解除的是三方协议、而不是劳动合同时:不能适用《劳动合同法》提前30天或3天书面通知后自动解除的规定。解除三方协议的方式,应是双方协议解除;不能协商一致时你可以单方强行解除但要承担违约责任。
3、”请问单位有权阻止劳动者解约吗?如果单位阻止,我该怎么办?“:
(1)单位可以不与你协商解除。你可以强行解除,但要依协议承担违约责任。
(2)你可以在和单位协商不成时,到法院起诉请求解除合同,如果单位扣押你的就业推荐表、三方协议、成绩单原件等,可以要求返还。
(3)但起诉解决耗时长、效果还不一定好,建议你亲自过去找老总协商解决,只要你交违约金,见面后一般可以解决的;如果实在协商不成再走诉讼的途径。
应届生有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