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亲去世,叔叔是精神病,我叔叔在我家户口本上,本来是我父亲是监护人,现在我成户主了,本人18岁?

2024-12-03 16:38:56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除非是死亡或失踪(超过一定年限),否则户口是不能消除的。
你可以去当地的民政局说明情况或向法律援助中心寻求帮助,具体该如何处理应该是有解决办法的。
个人的理解是:你连独立养活自己的能力还没有完全具备,是不能也无法承担法定监护人这一责任的。

回答2:

户口是无法从户口本上去掉的,虽然你已满十八岁,但是没有赡养能力,可以求助于民政机构,公办养老院可以照顾老人。

回答3:

家里有精神病,需要亲属照顾的,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照顾或者遗弃,如照顾确有困难,建议寻求社区帮助

回答4:

答:如果他没有其他住处他的户口没法迁走。无论是否迁走(户口),但是这个亲情和血缘关系迁不走。他没有子女你就是他的子女。难道你能看着他没有饭吃饿死不管吗?如果生活有困难可以向街道求助或申请低保。

回答5:

你是监护人,但你没有能力赡养叔叔,这种情况你只能向村委会,或小区居委员会反映,让民政部门来管这种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