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都不会违约的话,应该可以吧!合同法中规定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三)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额~~这个不知道~~不过我知道他肯定要承担违约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