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网络的普及,大家对于版权意识越来越强。以前可能很多人都没有什么版权意识,听一些盗版音乐,看一些盗版电影。记得在上高中的时候,学校门口的打印店就会推出很多的赚钱方式:5元下载一百首音乐,几块钱就可以下载很多小说,还有多少钱可以去下载电影之类的……
李小龙是一位传奇人物,他在国际上的影响力至今仍然是十分深远的。他是华人动作巨星,即便现在成龙和李连杰等人在国际上也有了一定的知名度了,但是还是不及李小龙的影响力。李小龙的粉丝数量在全球范围内仍是十分庞大。
12月25日,李小龙女儿李香凝通过Bruce Lee Enterprises, LLC(李小龙有限责任公司)起诉了国内知名餐饮品牌真功夫,因为其使用的图标酷似李小龙,且使用时间长达15年之久,索赔超过2亿。公司要求真功夫立即停止使用李小龙形象、在媒体版面上连续90日澄清其与李小龙无关,并请求法院判令真功夫赔偿其经济损失2.1亿元,以及维权合理开支8.8万元。
真功夫这个品牌的快餐店,想必都看过也到店里面吃过,这样的名字再加上酷似李小龙的图标,很容易让人以为这家店和李小龙本人有什么关系,但是真功夫和李小龙本人一点关系都没有。
其实李小龙女儿今天起诉真功夫,并不是一时兴起或者怎样。在几年前开始,李小龙女儿李香凝就已经在持续买回自己父亲的影片和商标的版权。她想通过资源的整合,让“李小龙”成为全球品牌。
对于李香凝方面提出的侵权说法,真功夫方面也进行了公开回应,但是声明表达出来的中心就是不认账。不仅否认了图标是李小龙,而且对于李香凝方面在多年之后起诉的行为感到疑惑。认为自己使用该图标已经超过15年,是合法经营。根据《商标法》第45条,侵犯在先权利的商标无效,应当在商标注册之日起5年之内提出。然而真功夫用李小龙形象的商标已经超过了五年。
但是如果李香凝坚持打官司的话,最起码也会受到一定的补偿。其次关于肖像权被侵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周海婴诉绍兴越王珠宝金行侵犯鲁迅肖像权一案应否受理的答复意见》中曾指出:“公民死亡后,其肖像权应依法保护。任何污损、丑化或擅自以营利为目的使用死者肖像构成侵权的,死者的近亲属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对于两方面的说法网友们的意见也是不一样的。有人挺李香凝,认为真功夫就是侵权,使用的就是李小龙形象的图标,用了就该承认,该赔偿就赔偿,该道歉就道歉,家人正常维权要求很合理,真功夫现在的做法实在让人讨厌。也有网友认为,为什么说侵权要到已经用了15年之后的今天才起诉呢?李香凝是不是想要借此机会狮子开大口,多要一些钱。
李香凝选择在这个时候控告“真功夫”,是因为李小龙的影视作品与个人形象产品,版权管理混乱;而李香凝久居美国,处理进程缓慢。
作为享誉全球的华人顶级武打巨星李小龙,早年在国内外“侵权纠纷”多发。
八十年代初,中国大陆刚刚改开时,人们的版权意识比较薄弱,对各类明星的肖像,随意使用的情况非常严重。近几年虽然有所好转,但是对于李小龙、章金莱这样的老牌儿明星的版权,很多人觉得已经成为 “公共版权”了。
另外,“真功夫”餐饮连琐店使用李小龙肖像,时间长达十几年。当年是经过正规程序批准的。因此这一次李香凝突然起诉,大家都感到十分惊讶。
“真功夫”餐饮方面直接否认其标志是李小龙肖像,另一方面,还解释说,对于“在先版权”,国家有明确的规定,应当在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年以内提出。”而“真功夫”长达十五年来,一直用这个肖像,早就过了追诉期。
但是也有人认为,“真功夫”采用的李小龙肖像特别明显。如果一 旦进入审判,败诉的可能性很大。李香凝多少会得到一点赔偿。
作为李小龙之女,李香凝一直定居在美国。最近几年她一直有梳理李小龙生前遗留的各类版权问题。
“真功夫”侵权事件,恐怕只是李小龙被侵权系列事件中的“冰山一角”。因此事发十多年过 后,她才开始起诉,就不足为怪了。
网友们对这件事的看法也各执一词。有的认为李香凝最近经济拮据,赚钱不易,因此才盯上“真功夫”。但是不管她是为了什么理由,只要被侵权,她就有合法的理由追诉。
可能是手上缺钱了吧,所以才想到了这样的一种办法,真的挺聪明的。
现在的钱不好赚了,如果她起诉真功夫成功的话,会有一笔很高的赔偿金。
也许是有人怂恿吧,再说起诉也不容易,需要准备很好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