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为户口迁至东莞的新莞人,另一方非东莞户籍,请问在东莞办理结婚证,要提供哪些资料???

2025-01-24 06:32:10
推荐回答(3个)
回答1:

不管登记结婚的男女双方户口是哪儿的,作为大陆公民,均按《婚姻登记条例》的规定执行。
《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规定: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希望我的回答能对你有所帮助。

回答2:

一方为户口迁至东莞的新莞人
,另一方非东莞户籍,
可以在东莞户籍所在地民政局办理结婚证,
要提供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和结婚登记

回答3:

户口本+身份证就可以。我当时的情况跟您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