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持担保比例=(现金+信用证券账户内证券市值总和),(融资买入金额+融券卖出证券数量×市价+利息及费用总和)。客户维持担保比例低于150%高于130%(含)时,会员向客户发送须关注预警通知:客户维持担保比例不得低于130%。当客户维持担保比例低于130%时,会员应当通知客户在约定的期限内追加担保物。前述期限不得超过2个交易日。客户追加担保物后的维持担保比例不得低于150%。
您好,根据沪、深交易所融资融券交易实施细则规定,客户维持担保比例不得低于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