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能先放弃,中止执行,等到发现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后,再申请法院恢复执行。
人民法院采取本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第二百四十三条、第二百四十四条规定的执行措施后,被执行人仍不能偿还债务的,应当继续履行义务。债权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财产的,可以随时请求人民法院执行。
中止执行,待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后申请恢复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