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子女可以随父姓,也可以随母姓。”在孩子进行户口登记前,夫妻双方可以协商孩子随父姓还是随母姓,但一量决定随一方姓氏,不得随意更改。
《民法通则》第99条规定,自然人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可以看出,决定姓名的权利最终属于自然人本身,前提条件是其具备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未成年人在变更姓名时,必须得到监护人的同意。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在子女姓名的问题上享有平等的权利,所以,任何一方变更子女姓名时,都要征得对方的同意。也就是说,只有孩子的亲生父母均同意,方可变更其姓氏。
当然可以,姓名权 ,选取抚养人姓氏
已经离婚了,监护人有权。
不能,必须要有父亲的纸质版证明
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