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建筑公司签的人身损害赔偿协议,盖的公司项目部的章,章上有“用于合同、借款、贷款无效、”等字样

2025-01-06 10:37:02
推荐回答(3个)
回答1:

本应与建筑公司签的协议,而盖的确是项目部的章,其章与合同的主体不相符,且公司经办人也没有签名,故该协议可认定是无效的。

回答2:

有效的

回答3:

一般情况下是有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