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方的口头发盘后,对方未置可否,表示对方没有接受我方发盘,这样我方的发盘终止,即失去效力,我方已不受约束。后来外商再次来访表示无条件接受我方上午的发盘,实际上已是外商对我方的一个新的发盘(只不过是他们提的条件和我方上午提的一样),能不能发生效力,取决于我方是不是接受,如接受就成立,反之不成立。在商品的国际市场价格有趋涨的形式,我方当然不可能接受这个条件,所以要进行还盘,适当提高价格,如果对方接受,合同即告成立;如果外商不接受,可以改变一定条件进行新一轮的还盘,再看对方接受不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