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根据你讲的情况,合同应当是有效的,实际未收取,就不用退押金,同时,对方没有交押金,违约在先,你可以要求解除合同。
如果合同中没有提到交了押金合同才生效,那么合同是有效的。从理论上说,你支付了违约金,对方仍然可以要求你继续履行合同。
你应该返还收取的押金两千元并且再支付两千元作为赔偿金给对方,虽然没有实际收取但是写明了收取,所以肯定要返还的
1、要看租赁合同中是否约定以押金的交付或者收取为合同生效的条件,如果没有约定则不影响合同的效力,如果有约定则按约定认定合同效力。
2、如果合同有效而一方在没有出现约定事由的情形下要求解除合同,则需要另一方同意。即使愿意承担赔偿责任或者愿意支付违约金,也应经另一方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