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道经济法案例题!高分悬赏!高手快来!甲公司与乙公司订立了水泥买卖合同约定了交货的时间和交付地点。

2024-12-09 02:0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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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这个问题,涉及到合同的变更、转让、违约等法律事实。由此产生的法律关系,应该有谁来承担,
(1)甲与乙的合同,合法有效,其合同的约定,明确具体,而且因为甲支付了货款,已经开始了履行。甲公司要求乙公司提前履行,未能协商一致通过的情况,擅自转让合同给丁公司。乙公司依合同约定,履行合同,没有任何违约,这是因为合同法规定,合同签定后,双方应该依合同的约定和法律规定履行,否则承担违约责任。
(2)甲将乙的合同转让给和丁公司,且甲未能及时地通知乙,致使甲与丁公司之间的转让约定无法履行合同。甲公司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根据法律规定,合同的转让,须经第三方同意,且及时告知对方转让合同的履行时间和地点。甲未能如约履行上述义务:未告知乙公司,且未能将与乙公司的权利和责任告知丁公司,致使与丁公司之间的合同违约。甲依法应承担违约责任。

回答2:

(1)乙公司的履行适当。按合同办事,遵守合约条款。没有违约。
(2)甲公司与丁公司签订的协议,应当由甲公司对丁公司承担违约责任,甲公司和丁公司订的合同,与乙公司无关。 所以说乙公司与丁公司无任何合约关系,不负任何后果。

回答3:

(1)乙公司的履行适当。按合同办事;
(2)甲应该对丁公司承担违约责任,甲公司和丁公司订的合同,与乙公司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