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律师收费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律师的收费办法是根据服务内容和服务方式的不同来作区分的,不是说律师一定打赢了官司才能收钱,律师为委托人打官司在这个过程中提供了服务,花费了大量的时间和劳动,律师收费是合法且合情合理的。
根据《律师收费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律师服务收费可以根据不同的服务内容,采取计件收费、按标的额比例收费和计时收费等方式。
计件收费一般适用于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法律事务;
按标的额比例收费适用于涉及财产关系的法律事务;
计时收费可适用于全部法律事务。
但是,委托人可以检查一下收费情况是否合法,律师事务所接受委托,应当与委托人签订律师服务收费合同或者在委托代理合同中载明收费条款。
收费合同或收费条款应当包括: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方式、收费数额、付款和结算方式、争议解决方式等内容。
律师事务所向委托人收取律师服务费,应当向委托人出具合法票据。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律师事务所或律师存在价格违法行为,可以通过函件、电话、来访等形式,向价格主管部门、司法行政部门或者律师协会举报、投诉。
实行市场调节的律师服务收费,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
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律师服务收费应当考虑以下主要因素:
(一)耗费的工作时间;
(二)法律事务的难易程度;
(三)委托人的承受能力;
(四)律师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
(五)律师的社会信誉和工作水平等。
扩展资料:
针对近些年风险代理收费中存在的问题,《办法》规定办理部分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案件时,应委托人的要求方可实行风险代理收费。
严格禁止刑事案件、行政案件、国家赔偿案件、群体性案件以及涉及到老百姓切身利益的婚姻、继承等民事案件实行风险代理收费;风险代理最高收费比例不得高于合同约定标的额的30%。
《办法》规定律师事务所只能收取律师服务费、代委托人支付的费用和异地办案差旅费,不得以任何名义收取其他费用,并对律师事务所接受委托、签订合同、收费、结算等各个环节都做了明确规定。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律师收费管理办法
如果是风险代理,可以按照律师服务合同的约定,不予支付律师费。除此之外,律师提供服务一般都以耗时等收取费用。
风险代理是律师行业中流行的规矩。对于一些难度大、案情复杂而胜算难料的案件,律师和当事人往往签定风险代理合同。官司胜诉后,律师费当然是非常可观的,超出一般律师收费的标准,但同时律师也要承担败诉后分文不得的风险。
《律师收费管理办法》第九条实行市场调节的律师服务收费,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
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律师服务收费应当考虑以下主要因素:
(一)耗费的工作时间;
(二)法律事务的难易程度;
(三)委托人的承受能力;
(四)律师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
(五)律师的社会信誉和工作水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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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官司打不赢律师成被告
原本应属法庭上同一方的原告李先生和他的代理人某律师事务所,竟然反目互相告上公堂。前日,东莞市人民法院审理了这桩发生在当事人和代理律师之间的互诉案件。李先生和该律师所曾经就一桩案件签订风险代理合同,不料那桩案件因他们作为原告方未出庭而被法院驳回起诉,该所认为其错在李先生,要求李先生如数付清代理费,而李先生则提出反诉,要求该所按约退还预付的代理费15万元。
因不出庭未赢官司
1999年8月,从香港来东莞做生意的李先生,与生意伙伴发生了股权纠纷,准备将对方告上法院。同月3日,李先生委托了东莞的广东某律师事务所作为其代理人。
因为该案较为复杂,李先生便与该律师所签定了一份风险代理合同。约定如果官司胜诉,李先生须分三次支付共50万元的律师费,即:立案时付15万,开庭审理时付15万,胜诉后付清余款20万;反之,如果败诉,律师不能获得任何报酬。
1999年8月5日,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此案,李先生依约支付第一笔律师费15万元。但是2000年初,身在香港的李先生惊悉,因为法院两次传唤原告都未到庭,法院无法查清被告的地址,法院对李先生的起诉作驳回起诉处理,并退还李先生预缴的诉讼费58000元。
律师当事人互告状
官司未胜诉,李先生向某律师事务所索还先前付出的律师费。不料,该律师所不但不退回已收的15万元,还要求李先生给付原定开庭时支付的15万。为此,该律师所将法院退回的58000代为取走。
李先生与该律师所多次协商未果,便向东莞市司法局和广东省司法厅投诉,并准备向法院起诉。不料一场当事人与代理律师互诉对方的官司就此打起来。
律师先告李某不给钱
当李先生向法院起诉而法院还未立案时,该律师所已抢先一步将他告上法院,还将代领的58000元作为李先生财产交给法院封存,诉请法院将这笔钱判抵代理费,保留追究另外9万元的权利。
该律师事务所声称,他们对前述案件已尽义务,官司被驳回起诉是李先生自己的原因导致的,因为法院的裁定书中明明写着“原告经法院传唤拒不出庭”,而未提原告律师是否到庭。
李某反诉律师要退款
对此,李先生提出反诉,认为是某律师所作为代理人未履行义务出庭而导致被驳回起诉。因为法院裁定书中既然写明“原告不出庭”,那意味着原告代理律师没有出庭,否则此说不成立。不仅如此,该律师事务所在得知官司结果后,还向他隐瞒真相,使他错过上诉的期限。为此,他要求某律师所按照所签订的风险代理合同,退回已收取的15万律师费,返还代领的58000元诉讼费。
此案于前日在东莞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庭审中双方就前述官司败诉责任在谁、已收律师费该不该退进行激烈的庭上辩论,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法院网-官司打不赢 律师成被告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律师收费管理办法
官司败诉很正常,总有输有赢,律师不能向你保证一定打赢官司,那是虚假承诺。这也是诉讼风险。
如果律师勤勉尽责,已经尽力了,那么也不应该过分苛责,能上诉的可以选择上诉。有的案子从一开始就注定要输的。但是要是律师给你虚假承诺,包打赢,或者因为他的严重失误导致判决失败,如弄丢证据,耽误诉讼的时间的,你可以找律协,司法局投诉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的主要职责为:
(一)保障律师依法执业,维护律师的合法权益;
(二)总结、交流律师工作经验;
(三)组织律师业务培训;
(四)进行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教育、检查和监督;
(五)组织律师开展对外交流;
(六)调解律师执业活动中发生的纠纷;
(七)法律规定的其他职责。
律师协会按照章程对律师给予奖励或者给予处分。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自成立以来,在对律师业务指导、交流工作经验、维护律师合法权益、加强与外国律师之间的民间交流等方面发挥了很大的作用,逐步完善行业管理体制,为我国律师事业的发展作出了贡献。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执行机构由秘书长领导,下设:办公室、会员部、专业委员会工作部、培训部、国际部(中国国际律师交流中心)、信息调研部,主办会刊《中国律师》杂志和网站"中国律师网"。
扩展资料:
找律师协会投诉流程:
1、律师或律师事务所存在违法违规执业行为的,有关人员可以就其违法违规执业行为进行投诉。
2、根据律师或律师事务所执业行为属地管理原则,投诉人应当首先向律师或律师事务所所在地的主管司法局(市司法局或县区司法局)或市律师协会进行投诉。主管司法局或市律师协会接到投诉后,应当予以调查处理,并将调查、处理结果以书面形式答复投诉人。
3、投诉人对书面答复意见不满意的,可以向上一级司法行政机关或律师协会逐级投诉。
4、投诉人应当向司法行政机关或律师协会出具的相关材料
(1)书面投诉材料(包括:事情经过、您认为律师或律师事务所涉嫌存在的违法违规执业行为、投诉诉求等);
(2)您认为可以证明律师或律师事务所涉嫌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相关证据材料,或可以调取的有价值的证据线索;
(3)您的真实姓名及联系地址、联系电话;
如投诉人匿名投诉,不提供真实联系方式,且提供的证据材料或有关线索经初步核查无法证明律师或律师事务所存在违法违规执业行为的,可能造成接收投诉的机构对投诉事项作出不予受理的后果。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律师协会
官司败诉很正常,总有输有赢,律师不能向你保证一定打赢官司,那是虚假承诺。这也是诉讼风险。如果律师勤勉尽责,已经尽力了,那么也不应该过分苛责,能上诉的可以选择上诉。有的案子从一开始就注定要输的。但是要是律师给你虚假承诺,包打赢,或者因为他的严重失误导致判决失败,如弄丢证据,耽误诉讼的时间的,你可以找律协,司法局投诉他。
可以和律师签风险代理合同。就是如果败诉或者执行不能,律师将得不到任何回报;如果执行到位,你将按照约定的高额比例支付给代理人,对双方来讲都存在一定风险,所以称之为风险代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