俩人处对象已经2年多,并且同居,现在男方有皮肤,女方提出分手,男方要赔偿,怎么

2024-12-29 00:5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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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结婚自由,离婚也自由。如果男方因为女方提出分手而要求赔偿,既不合法也不合理。
但属于《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时,男方有权要求损害赔偿。

回答2:

赔偿?不是夫妻,只是男女朋友,谈不上什么赔偿不赔偿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