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行。
商品房只要存在,那么产权人就拥有该房产的所有权和处置权;
不过房产所占用土地是有使用年限的,住宅用地是70年,从该地块出让之日起算,到期可以交纳土地出让金申请延期,如果国家收回土地使用权的,需要对地上建筑物按照拆迁政策补偿。
制定中的《物权法》据说会有相关规定。
既然你爷爷40年前买的门面,那这块地的使用权就是你的。
你可以看一下房产法第六十七条【非法转让划拨土地使用权的房地产的法律责任】。
有法律保障,你可以要回的。最好请个律师吧。现在不懂法的人打官司都请律师。
这种做法是行不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