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课程评价内容为:
(1)对照幼儿园教育目标和《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 》 ,检查和评估 已经拟订的课程计划在目标、内容、组织与方法等方面的适宜性;
(2)在课程实施中及时记录幼儿在教 育过程中的行为反应,并以此定期对照教育教学计划中预定目标,检查评估该目标本身以及所实施的教 育内容、组织、方法和手段等的适宜性;
(3)在课程实施过程中,定期对照《幼儿园工作规程》和《幼 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 》中的教育指导思想几各项要求,检查评估教师的行为、态度、教师与儿童 的关系和互动方式是否有利于课程目标的实现;
(4)对照课程目标,测查评估幼儿身心诸方面发展的整 体性和均衡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