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借款,只要不支付利息,这笔借款A公司可按其他应付款入账,B公司按其他应收款入账2、代B公司支付社保和工资,在发放的同时,不做成本费用,而是做B公司往来,也即视做归还B公司其他应付款。3、同第二条4、以上分录需要的原始凭证与发票为:借款打收据,社保金要是开给B公司的发票,工资由B公司编制并盖公章。鉴于你说的社保费发票抬头写的是B公司,公积金没有发票,这种情况下,对A公司来说问题不大,但对B公司来说,这笔支出是不被认可的,也即不能所得税前扣除,有税务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