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子女嫁到哪里,当父母已故时,女儿作为第一法定顺序的继承人有权继承娘家的房屋产权。除非父母在生前设立遗嘱、遗赠等方式,将房屋产权指定他人受赠的除外。
参考资料内容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法律)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那肯定是没有的呀,所以都是案例的想你这种情况特别是家里有地而且等以后值钱的,就会有子女回来争这些财产但是一般法律都是有明文规定的,像继承人都是法律规定好的像父母是可以选定第一继承人的,一般有儿子的都是儿子继承女儿也可以但是户口迁出去了一般都是没有权利的。
我认为法律上说,肯定是还有份的。但是农村的习俗一般都是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嫁出去的女儿在娘家是没有房产的份的,即使你硬要了,也会让村里人指指点点的说你,再说了,农村的房产确实不值几个钱,何必与兄弟们闹不开心呢?亲情终比这几个钱好吧。
出嫁的女儿是否可以继承土地和宅基地要分情况。如果出嫁女儿户口已经迁入男方家,不可以继承。农村的土地、宅基地所有集体的财产,农民对于土地只拥有使用权,不享有所有权。
宅基地的使用权是可以继承的,但前提是子女也必须是农村户口,是本村的村集体成员。宅基地上的房屋,无论是否具有农村户口,子女否有权继承。
按法律规定是有份的。她迁走的是户口,而不是断绝关系,她就是结婚了也有义务赡养父母,所以是有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