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多收钱怎么赔偿

2024-12-15 10:05:21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可以向超市相关人员索要赔偿,赔偿的金额为商品的价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五十五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经营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费者提供,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经营者依照本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一条等法律规定赔偿损失,并有权要求所受损失二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

由于超市多收钱的行为为不履行价格承诺行为,构成了价格欺诈行为,因此可以按照上述条款索要赔偿。

扩展资料:

由于多收钱为价格欺诈行为,因此违反了《价格法》的相关规定。

根据《价格法》第十四条第四项规定,经营者不得利用虚假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这种价格违法行为通常称作价格欺诈行为,又称欺骗性价格表示,是指经营者利用虚假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条件,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的行为。

参考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百度百科

回答2:

根据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可以要求其双倍返还价款的作为惩罚性赔偿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处理。

拓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维护全体公民消费权益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是为了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稳定,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而制定的一部法律。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回答3:

1、从投诉内容来看,超市结账多收钱主要有以下三种情形:一是实际结账金额略高于标注价;二是标注“促销价”实际仍按原价收费;三是同一件商品被多次收费,即一件商品被扫码多次。
2、新消法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一般以3倍计算;增加赔偿后不足500元的,为500元。从受理情况看,已有消费者通过新消法维护了自己的合法权益。如郁某在一超市买了2罐薯片,每罐标价5.9元,应付11.8元,超市实收15.8元。郁某投诉到工商部门后,获赔500元。又如高某买了管标价9.7元的牙膏,后发现超市多收3.2元,在工商人员的介入下,也获赔500元。

回答4:

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一倍。”

2、如果确实是多刷了钱,那商店负有返还多刷的钱的义务。他们不是公开的、持续的对你人格进行侮辱,不够成侮辱罪。但必须要向你赔礼道歉。
3、超市多收钱是不对的,如果恶意多收则侵犯了消费者自身权益,消费者可用法律维权,如果不是故意的,则可以退给消费者钱,并向消费者道歉。

回答5:

严格的说就有点价格欺诈的意思了,据《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1] 第七条规定,对经营者的价格欺诈行为,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资料出处:http://baike.baidu.com/view/464178.htm?fr=aladd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