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常住人口登记表是公民户籍信息的一个载体,保存于户籍地公安派出所,是由户籍地民警进行,并非是公民个人进行,所以你向公安机关提出的请求不正确。
二、迁移户籍的正常途径是:1、到迁出地公安派出所开具户籍证明;2、拿着户籍证明、户口薄、身份证、迁移申请书、(工作调动证明、一年以上的工商营业执照、结婚证等)到迁入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准迁证;3、拿着迁入地开具的准迁证及身份证、户口薄到迁出地派出所办理迁移证;4、拿着以上所有手续到迁入地公安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打印新户口薄;4、在迁入地派出所办理身份证。
三、迁移户口整个过程中根本不存在办理常人口登记表情况,遇事不懂多咨询专业人员,且勿乱听指点,导致对工作人员的误解。